湖州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全年共承办了2014第五届环太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湖州赛区)、2014中国乒超联赛、“相约苏州世乒赛-李宁红双喜杯”2014年中国乒乓球协会会员联赛(湖州站)、中外男子篮球对抗赛、第五届二界岭国际山地自行车越野挑战赛、浙江省“大港.莹河”杯桥牌邀请赛等多项省级以上体育品牌赛事。全年我市运动健儿在省以上运动会上获得奖牌180枚,其中金牌94枚、银牌38枚、铜牌48枚。全年体育彩票销售额6.2亿元,比上年增长23.7%。
全市年末拥有医疗卫生机构1359个,其中医院41家、卫生院73家、妇幼保健院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750个;等级医院24家,其中三级医院8家;拥有医疗床位12411张,其中医院(卫生院)床位11632张;卫生技术人员19027人,其中执业医师5665人、执业助理医师1154人、注册护士7319人。按户籍人口计算,每万人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数44张,每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为72人,其中医生26人。全年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3.26‰、4.50‰,分别比上年上升0.28和0.62个千分点。
十一、人口、就业、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市年末户籍人口263.78万人,其中男性130.89万人、女性132.89万人;非农人口94.84万人,比上年增加1.94万人;60岁以上人口58.75万人,占总人口的22.3%,占比提高1.0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2.79万人,出生率为10.61‰;死亡人口1.88万人,死亡率为7.1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45‰。全年计划生育率为97.9%。全年新增城镇就业6.26万人,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35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8%。
据619户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8959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0%。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8.6%,经营性收入增长8.0%,财产性收入增长3.8%,转移性收入增长16.3%。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875元,增长7.2%。据576户农村居民家庭抽样调查,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404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0.6%。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13.9%,经营性收入增长0.4%,财产性收入增长12.2%,转移性收入增长32.5%。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836元,增长19.3%。按户籍人口计算的城乡居民年末人均本外币储蓄存款余额达52120元,比上年增加4736元,增长9.1%。
全市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27.39万人,比上年增加11.08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04.14万人,增加7.9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61.62万人,增加3.8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75.53万人,增加2.90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60.28万人,增加3.94万人;参加生活保障和生活补助制度的被征地农民12.68万人,减少0.32万人。全市年末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人数达到26.38万人,比上年增加1.81万人;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33.36亿元,增长12.3%;当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5.8亿元,增长14.5%。
全市年末农村“五保”对象人数为1642人,城镇“三无”对象人数为205人。全年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20550户,人数34007人,其中农村28076人、城镇5931人;全年发放低保保障金13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4%;市区城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80元,农村为435元。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8.9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2.3亿元。
十二、城市建设和环境质量
完善市域城镇发展体系,南太湖一体化发展规划基本完成编制工作,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吴兴东部新区、南浔中心城区产城融合进程切实加快,三县城市化水平不断提升,长兴县入选全省首批美丽县城试点县。联动推进中心城市建设,外环道路东线、北线基本建成,新三院投入使用,11个老小区综合整治全面完成,仁皇山大桥等一批骨干路桥工程有序实施。深入推进城市交通拥堵治理,主城区公交分担率提高了3.1个百分点。
环境质量保持基本稳定。全市地表水市控以上监测断面达到Ⅲ类以上标准的比例为90.6%,功能区达标率为90.6%,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入太湖河流断面水质均达到或好于Ⅲ类水标准,市出境断面水质良好;市区空气优良率60.8%,比上年提高了8.7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5%。
注: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增加值绝对额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地区生产总值数据执行国家统计局2012年制定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4.粮食播种面积及产量数据采用粮食生产统计监测调查结果;
5.主要行业统计范围:①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②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③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④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和全部房地产开发投资;⑤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包括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