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5-05-11 中卫市统计局
 
注释:
 
1、本公报中的年度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据。正式数据以《中卫统计年鉴-2015》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各行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及其分组,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组指标绝对数均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从2011年开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起点标准从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
 
4、从2011年开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5、从2012年开始,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改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改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6、从2014年开始,农民人均纯收入指标调整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
 

7、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为按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的可比口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