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5-05-11 吴忠市统计局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35.3万人,比上年增加2.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9.1万人,增加3.2万人。城镇化率43.7%,比上年提高1.65个百分点。人口出生率为14.32‰,死亡率为4.4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9.85‰。
 
图132010-2014年全市城镇化率单位:%
 
年末户籍总人口143.5万人,比上年减少2287人。其中,农业人口99.7万人,非农业人口43.8万人;回族人口76.2万人,占总人口的53.1%。
 
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22元,比上年增长9.6%。
 
图142014年按收入来源分的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占比
 
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53元,比上年增长8.5%。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3518元,增长8.5%;人均经营净收入2389元,下降5.5%;人均财产净收入878元,增长24.9%;人均转移净收入3068元,增长17.8%。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294元,比上年增长10.8%。其中,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和其他用品及服务等消费分别增长6.0%、4.3%、18.3%、12.7%、12.6%、20.2%、0.7%和18.8%。城镇居民人均自有现住房面积33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1平方米。
 
图152007-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增长速度单位: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42元,比上年增长11.0%。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3870元,增长14.5%;人均经营净收入3943元,增长7.3%;人均财产净收入38元,增长9.7%;人均转移净收入591元,增长14.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397元,比上年增长17.3%。其中,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和医疗保健等消费分别增长22.3%、20.4%、8.9%、38.0%、18.3%、3.9%和19.6%,其他用品和服务下降5.9%。农村居民人均自有现住房面积30.4平方米,比上年减少1.4平方米。
 
图162007-2014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增长速度单位:元、%
 
全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6.66万人,比上年增长5%;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06.55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3.76万人,比上年增长9%;参加工伤保险人数9.83万人,比上年增长8%;参加生育保险人数9.13万人,比上年增长10%;全年4.04万城市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9.17万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
 
十、能源、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初步核算,2014年全市能源消费量为864.75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1.47%。万元GDP能耗比上年下降8.39%。
 
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加强,2014年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288天,优良率79%。
 
全年各类事故死亡87人,比去年上升4.8%,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41人,同比上升7.9%。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76人(生产经营性死亡30人),工矿商贸事故死亡11人。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吴忠统计年鉴-2015》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及各类产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2013年国家统计局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统一了城乡居民收入名称、分类和统计标准。2007-2012年为老口径计算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绝对数及增速,2013-2014年为新口径计算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绝对数及增速。
 
4、常住人口是指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或虽居住不满半年但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以及户口待定人口。
 

5、户籍人口是指公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已在其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户籍管理机关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