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全市体育健儿参加国际比赛获得1枚铜牌。在全国运动会上获得2枚金牌,1枚银牌,6枚铜牌。在全区比赛中获得30枚金牌,17枚银牌,33枚铜牌。
十一、能源、环境保护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能源消费量1305.37万吨标准煤,增长2.29%。全社会用电量完成2752331万千瓦小时,增长11.5%。
全市拥有自然保护区2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卓资山上高台林场列入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治区自然保护区5个,生态示范区13个。全市环境保护系统职工676人,各级环境监测站12个,建成烟尘控制区8个,控制面积74.7平方公里。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2个,达标面积25.8平方公里。
全年审批各类环保项目279个。二氧化硫排放量7.42万吨,下降1.3%。化学需氧量(COD)排放4.05万吨。下降3.3%。
十二、人民生活
根据抽样调查,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11.7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5.81万人,乡村人口115.91万人。城镇化率为45.26%。人口出生率为7.03‰,死亡率为7.46‰,自然增长率为-0.43‰。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791元,比上年增加了1356元,增长10.1%;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为7049元,增长7.0%,经营性收入为4611元,增长10.4,财产性收入为499元,增长4.6%,转移性收入为2632元,增长19.96%;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9993元,增长7.3%。从分城乡看,其中: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796元,比上年增加了1901元,增长9.1%;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为13637元,增长8.0%,财产性收入802元,下降10.2%,转移性收入3582元,增长13.8%。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169元,增长7.3%。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居民家庭食品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4.2%,上升了4.3个百分点。全年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800元,比上年增加836元,增长12.0%。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1533元,增长13.7%;家庭经营性收入4370元,增长5.8%;转移性收入为1836元,增长34.2%:财产性收入为61元,下降47.9%。农牧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6695元,增长6.2%。农牧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1.1%,比上年下降3.07个百分点。全年非私营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平均工资为50108元,比上年增加4520元,增长9.9%。城镇居民每百户主要耐用品拥有量家用汽车拥有量、农牧民每百户耐用品拥有量电视,电冰箱,洗衣机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他耐用品拥有量有增有减。
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30.93万人,增长2.5%。离退休人数17.14万人,增长10.5%。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人数26.84万人,增长3.2%,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7.78万人,增长5.8%。
全市拥有各类福利院,幸福院,敬老院,光荣院床位9.1万张,各类机构收养人数7.03万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2.05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9.71万人。年末城镇拥有各类社区文化站21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4个。
注:[1]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做机械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