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年末拥有科研活动机构13个,从事科技活动人员1206人。全年共组织实施科技项目109项,同比增加12项,项目总投资8.03亿元,科技经费投入7137万元。引进推广农业新品种26个,同比增加6个;研制开发工业新产品28个,同比增加9个;推广应用工业农业新技术、新成果30项,同比增加10项;完成科技成果鉴定12项,同比增加3项。专利申请受理量1169件,同比增加574件,授权专利190件,同比增加36件。年末高新技术企业11家,同比增加1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206.47亿元,同比增长21.88%。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共有剧场、影剧院4个,县级以上文化馆5个,博物馆(文物管理所)4个,文物保护区273个,公共图书馆4个,藏书量374千册,电视发射台1座(一千瓦以上),电视转播台(一千瓦以上)4座。年末有线数字电视用户8.21万户,比上年末增加0.07万户,增长0.9%,其中农村用户1.49万户。年末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8%,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7%。全年报纸出版量577.02万份。
年末共有卫生机构(不含卫生室)343个,比上年末增加13个。其中等级医院5个,卫生院28个,妇幼保健院4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5个。年末卫生技术人员5141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736人,注册护士1973人。每千人口(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1.9人,注册护士2.2人。年末医院、卫生院(含妇幼保健院)床位数3719张,增加555张,其中,医院床位2461张,卫生院床位1049张。每千人口(常住人口)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4.1张。全年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2765例,同比减少357例,报告发病率为3.09‰,同比下降0.4个千分点,报告死亡率为0.07‰,同比下降0.03个千分点。
全年运动员在重大比赛中共获奖牌59枚,其中金牌27枚,银牌21枚,铜牌11枚。共发展等级裁判员38人、等级运动员24人。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常住人口90.8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9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9.09万人。全年人口出生率14.61‰,人口死亡率5.46‰,人口自然增长率9.15‰。据公安部门统计,年末全市户籍人口94.2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1万人。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523元,增长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524元,增长11.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2%。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896元,增长7.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3%;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685元,增长12.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2%。城镇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40.5%,农村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50.7%。
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8.4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7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住房面积41.5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4平方米。
年末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8.68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9.5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5.6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1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7.5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5万人。参加生育保险6.41万人,增加0.08万人。年末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民59.4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97万人,参合率99.5%,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
全年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为3.83万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为9.37万人,比上年减少0.92万人。全年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0864万元,增长11.8%;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2422万元,增长18.8%。
年末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含社会福利院、光荣院、敬老院、五保村)115个,其中社会福利院6个;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床位数2053张,收养各类人员482人。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年末全市耕地面积91.66千公顷。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12366公顷。年末自然保护区4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自然保护区面积7.11万公顷。全市森林面积35.5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58.17%。
年末建成区面积50.94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面积34.88平方公里),比上年末增加0.36平方公里。供水综合生产能力24.6万立方米/日。城市用水普及率95.9%,其中不含暂住人口的城市用水普及率113.8%。城市燃气普及率88.7%,其中不含暂住人口的城市燃气普及率105.2%。生活垃圾处理率90.8%。排水管道长度733.3公里,比上年末增加29.6公里,增长4.2%。城市道路长度490.78公里,比上年末增加10.45公里,增长2.2%。公园绿地面积309.06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3.2%。人均城市道路面积27.33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96平方米。
全年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含二级)标准天数达360天,达标率为99.2%。
全年共发生火灾233起,直接财产损失287.64万元。全年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10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31.4万元。
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不含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死亡38人,比上年减少1人,下降2.6%。其中,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23人。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52起,比上年增加19起,增长5.7%,造成46人死亡、36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4.37万元。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06人,下降14.3%;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为1.98人。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防城港市统计年鉴(2015》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人均GDP、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及其分项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邮电业务总量按2010年不变价格计算。
4、常住人口指在防城港市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户口在防城港市、外出防城港市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口。
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分别采用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调查出来的广西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