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年末民用汽车保有量17.2万辆,比上年增长6.2%;其中,私人汽车15.5万辆,增长6.9%。民用轿车保有量6.1万辆,增长13%;其中,私人轿车5.6万辆,增长12%。
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15.2亿元,比上年增长6.3%。其中,电信业务总量12.5亿元,增长5%;邮政业务总量2.7亿元,增长12.5%。局用交换机总容量257万门,下降0.8%。年末固定电话用户30.4万户,下降16.5%。移动电话用户179.7万户,增长3.4%。国际互联网络用户24.8万户,增长8.3%。
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732.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9.9%;实现旅游业总收入34.8亿元,增长10.2%。
八、财政和金融
全市完成全口径财政收入65.1亿元,比上年下降5.7%。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2.9亿元,下降3.2%。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3.7亿元,增长0.8%。地方财政支出80.3亿元,增长3.7%。
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855.7亿元,比年初增加58.4亿元。其中,单位存款200.2亿元,比年初减少11亿元;个人储蓄存款余额627.3亿元,比年初增加65.9亿元。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453.5亿元,比年初增加84亿元。其中,短期贷款281.7亿元,比年初增加76.2亿元;中长期贷款156.3亿元,比年初增加1.2亿元。
保费收入6.9亿元,比上年下降1.4%。其中,财产险收入1.7亿元,下降5.6%;寿险收入4.8亿元,下降2.0%。支付各类赔款4.19亿元,其中财产险赔付1.39亿元;人身险赔付2.8亿元。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市有普通高校1所,招生2874人,在校生8812人,毕业生3195人。职业学校13所,招生850人,在校生4563人,毕业生2745人。普通高中23所,招生8742人,在校生26900人,毕业生8949人。普通初中72所,招生9918人,在校生45324人,毕业生12391人。普通小学69所,招生9218人,在校生50662人,毕业生10035人。特殊教育学校3所,招生46人,在校生352人,毕业40人。幼儿园223所,在园幼儿21163人。
年末全市有科学研究开发机构5个。全年共取得重大科技成果61项。受理专利申请469件,比上年减少39.9%;专利授权382件,下降14.3%。
年末全市共有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1个。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1个。全市有天气预报服务网发射网站1个,卫星云图接收站点4个;气象台地震监测台网9个。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4个,文化馆12个,公共图书馆4个,博物馆5个,乡镇文化站46个。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100%;有线数字电视覆盖户数30.03万户。全市共有档案馆5个,已开放各类档案9.9万件。全年出版报纸873.8万份。
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013个(含村卫生室457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23个。卫生机构床位数11315张,其中医院、卫生院床位数10138张。卫生技术人员10641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3943人,注册护士4278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0个,卫生技术人员153人。全市共有乡镇卫生院55个,床位1175张,卫生技术人员659人。全市9个县(市)区全部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实际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53.4万人,增长0.2%。
在全省各项比赛中获得36枚金牌、47枚银牌、72枚铜牌。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183.6万人,其中,非农人口117.6万人。全市人口出生率6.36‰,死亡率7.72‰,人口自然增长率-1.36‰。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375元,比上年增长4.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49元,增长12.2%。
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5.5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设面积21.9平方米;农村住房砖瓦化率达97.61%;自来水普及率94.63%。
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4.16万人(不含鸡西龙煤及中省直单位)。企业离退休人员15.7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20.06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76.39万人,其中,职工33.9万人,城镇居民42.49万人。
全市各类社会福利机构65个,设置床位5984张,收养3098人,接受三无对象153人;城镇社区服务站77个。全年销售福利彩票22235万元。
十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年造林面积3947公顷。年末全市有自然保护区7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自然保护区面积36万公顷,自然保护区覆盖率16%。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51天。
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243起,其中,生产安全事故死亡43人,按可比口径(火灾事故不列入同比范围)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增加20人,同比上升29.41%。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83。
注释: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及三次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统计范围即城镇投资(城镇以上各种经济类型所有5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投资)与农村非农户投资之和。
5.邮政业务总量不含邮政以外的其他快递公司。
6.全市总人口、非农人口为公安局户籍数据;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为计生部门数据。
7.三无对象是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