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
年末户籍总人口987.3万人,比上年末减少7.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81.3万人,市辖区人口473.8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口172.86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7.5%。全市出生人口8.5万人,出生率8.6‰,死亡人口8.1万人,死亡率8.1‰。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5‰。
人民生活
据抽样调查,城市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8815.9元,增长9.3%;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1638.5元,增长6.4%。农村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2125.0元,增长12.2%;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274.8元,增长12.4%。
市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6平方米,增加0.4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26.7平方米,增加0.7平方米。
社会保障事业
年末全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27.31万人,增长3.4%。全市享受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81.57万人,增长5.1%。1.1万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遗留问题得到解决,市本级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增174元;新建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和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677个,新增养老床位500张。城乡居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参保209.96万人,其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70.93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25.81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367.17万人,新增3.04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87.11万人,新增2.11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124.65万人,新增3.52万人。
社会福利与救助事业
全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5.2万人,下降5.0%;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0.4万人,下降9.7%;农村五保户供养对象2.6万人,与上年持平,新改建社会养老机构31家,新增床位3666张,救助孤困儿童1434人。年末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3.6万张,收养人员2.5万人。各种城镇社区服务设施922处。全年销售福利彩票15.28亿元,增长6.9%。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资源环境
全年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1941.34公顷,下降53%,其中,工矿仓储用地578.24公顷,下降34%,商服用地274.98公顷,下降49%,住宅用地537.95公顷,下降26%,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550.17公顷,下降72%。
全年完成造林33.77万亩。湿地自然保护区数量达到8处,面积10.8万公顷。全市建成区绿地面积13160万平方米,增加58万平方米。全年活立木积量899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5.88%。完成人工造林10万亩,城区新植树木50.2万株、新增绿地118.1公顷。
市区空气质量好于和达到二级的天数为242天。实测大气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为72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为111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均值为57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为52微克/立方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9.3分贝,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9.2分贝。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8%、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磨盘山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松花江干流哈尔滨江段2014年水质总体状况为优,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00%。
安全生产
全市发生各类安全事故5113起,下降29.0%。死亡431人,上升0.9%,伤1293人,上升35.7%,经济损失1.19亿元,下降11.7%。全年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
注释:
﹝1﹞本公报均为初步统计数据,部分数据因4舍5入原因,总计与分项合计存在着微少差的情况。正式数据以本年度出版的《哈尔滨统计年鉴》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各行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组;建筑业增加值绝对数均为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4﹞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从2013年开始工业行业不再使用“轻工业”、“重工业”分类,而以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的标准行业分类代替。
﹝5﹞固定资产投资由全社会口径调整为固定资产投资新口径,范围是500万元及以上项目。
﹝6﹞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范围为批发业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为500万元及以上、住宿业为200万元及以上、餐饮业为200万元及以上。
﹝7﹞邮电业务总量计算方法为相应各类产品乘以相应的平均单价(不变价)之和,加上出租电路和设备、代用户维护电话交换机和线路等的服务收入。
﹝8﹞水资源总量为2013年数据。
﹝9﹞科技机构单位数、R&D人员和经费支出为三大执行部门口径,即高校、科研院所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据为2013年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