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6-03-30 白山市统计局
 
十、环境保护
 
当年全市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削减942.6吨,氨氮排放量削减103.4吨;畜禽养殖粪便处理(COD)削减量112.7吨,氨氮削减量9.1吨。二氧化硫(SO2)排放量削减4276.2吨,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5531.4吨。
 
全年我市中心区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Ⅱ级标准(优良)的天数达到265天,Ⅲ级以下(轻度污染以上)天数100天,全年监测有效天数365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72.6%。
 
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严格控制在《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之内。全市6处水源地各项指标均满足国家饮用水源地三类水体标准的要求,水质达标率为100%。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事业
 
2015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为125.4万人,按城乡性质划分,城镇人口为91.7万人,占总人口比重73.1%;乡村人口为33.7万人,占总人口比重26.9%。全年出生人口7973人,出生率为6.3‰,比上年下降2个千分点;死亡人口9658人,死亡率为7.7‰,与上年基本持平。
 
2015年,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879元,比上年增长8.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090元,增长5.7%。中心城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420元,增长6.5%;人均消费支出为18920元,增长6.7%。年末全市就业人员62.0万人,其中城镇就业40.5万人,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0.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8%。
 
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1.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7.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1.5万人;离退休人数18.0万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数2.0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6.8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2.9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3.9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9.5万人,其中农民工参保5.3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5万人。
 
2015年末,全市城乡低保户数为10.2万户,低保人数14.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1.3%。共发放低保资金4.5亿元。其中,纳入城市低保户数为6.3万户,人数为9.4万人,占全市非农业人口的10.7%,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5亿元;纳入农村低保户数为4.0万户,人数为4.9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12.6%,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0亿元。低保保障标准城镇月人均达到426元,农村年人均达到2308元。(执行范围在浑江区和江源区)
 
注:
 
1、本公报为初步(快报)统计数据,最终结果将以统计年报数据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人均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乡道、专用公路、村道里程数省公路管理局正在核查中,具体以6月底省公路管理局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