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6-04-26 固原市统计局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年实现地方财政收入21.3亿元,比上年减少9.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1亿元,增长4%;地方财政总支出199.31亿元,增长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3.79亿元,增长11.1%。
 
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46.15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其中:个人存款余额181.03亿元,增长8.6%;各项贷款余额206.22亿元,增长10%,存贷比59.6%,比上年下降2个百分点。
 
全市各类保险保费收入6.39亿元,比上年增长31.5%;保险赔款支出2.64亿元,增长34.7%,保险赔付率为56.8%。
 
八、科技、教育、文化和卫生
 
全市共申报科技项目160项5363万元,其中:国家项目9项1141万元,自治区94项2767万元,市级50项720万元,县(区)7项735万元。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32期,培训1800人次。共选派科技特派员603名,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参办企业100多家,农村经济合作组织54家,信息科技特派员创办实体19家。建设农业示范园区(基地)60个,科技示范村109个。资助奖励专利45项,补助资金60万元。
 
全市拥有普通高等院校1所,招生1584人,在校生6294人,毕业生1353人。普通中学66所,招生3.2万人,在校生9.63万人,毕业生3.42万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5所,在校生1.21万人。小学819所,招生1.94万人,在校生12.54万人,毕业生2.3万人。特殊教育学校3所,在校生1232人。幼儿园204所,在园幼儿3.98万人。学龄儿童入学率100%。
 
全年共组织开展了35项大型文化演出活动,受益群众120万人;在2015“欢乐宁夏”全区群众文艺会演中,全市荣获表演奖一等奖2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5个,创作奖3个、优秀节目奖2个;我市选手在第十三届中国西部民歌(花儿)大赛中荣获铜奖。建成了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完成送戏下乡252场次,广场文艺演出246场次,创排精品文艺节目11个,放映农村数字电影10929场次。建成3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固原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共制播新闻590档3544条、专题98期,制作公益宣传片22部,播出公益广告120条。举办了“百乡千村”农民体育节大拜年、千名职工健步行、“万和杯”陕甘宁羽毛球邀请赛、全市乒乓球运动会、贺岁杯七人制足球邀请赛、迎新春门球邀请赛、第五届智力运动会等群众性体育活动,丰富了群众节日文化生活;成功举办了2015年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宁夏六盘山全国登山赛暨第三届宁夏六盘山登山节。彭阳县被授予“全国公共体育设施服务示范县”。在全区青少年锦标赛中,全市取得15个第一名、18个第二名、20个第三名的好成绩;在全区第八届少数民族运动会中,全市取得了金奖7个、银奖16个、铜奖21个;在第二届宁夏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大赛中,固原市获得团体二等奖。年末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个,文化馆6个,文化站62个,公共图书馆5个,文物保护管理机构7个。藏书总量82.91万册。电视台(站)5个,广播电台(站)5个,广播电视覆盖率均达到98%。全市共有体育机构6个,专职教练员29人。
 
全市卫生机构1158个(包括村卫生室),实有床位5104张。卫生技术人员4390人,其中:医生2103人,护士1238人。孕产妇死亡率16.97/10万,新生儿死亡率5.66‰,传染病发病率470.93/10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56.21%。
 
九、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固原市建成区面积52.33平方公里,人均拥有城市道路面积26.39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35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1.43%,建成区绿地率21.19%。供水总量893万立方米,人均日生活用水量72.19升,集中供热面积980万平方米,液化石油气供给总量843吨。
 
全市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365天,其中优良天数325天,占有效监测天数的89%。四大功能区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
 
全市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285起,死亡62人,与上年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4%,死亡人数下降8.82%;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全市安全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26人(道路交通事故24人,工矿商贸事故2人);反映安全生产总体水平的亿元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为0.286,比自治区下达指标0.311低0.025。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总户数为45.16万户,户籍总人口149.77万人,其中:男77.18万人,女72.59万人,农业人口111.43万人,非农业人口38.34万人,回族人口69.99万人,占总人口的46.7%。据人口抽样调查,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为121.1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9.2万人,乡村人口81.98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5.1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35‰,出生政策符合率达到90.75%。
 
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实现可支配收入21144.1元,比上年增长7.5%;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851.9元,增长2%;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0.5%,比上年上升0.3个百分点。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002.1元,增长9.5%。其中: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811.6元,增长10.3%,占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2%;农民人均牧业纯收入1060.6元,增长4.8%,占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1%;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520.7元,增长11.2%;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7.3%,比上年降低1.5个百分点。
 
2015年末,全市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83万人、5.95万人、8.25万人、6.03万人、5.89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9.17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8.2万人。全市城市低保人数4.39万人,发放低保资金2.11亿元;农村低保人数18.09万人,发放低保资金3.72亿元。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5.08万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42.16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总额26.25亿元。
 
注:生产总值及一、二、三产业增加值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年鉴》为准。生产总值及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增加值的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其余均按现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