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6-04-26 渭南市统计局
 
全市保险业保费收入68.86亿元,比上年增加18.72亿元,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3.80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55.05亿元。产寿险赔款总支出共计9.56亿元,其中财产险赔款7.70亿元,人身险赔款1.86亿元。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市拥有全日制高等院校1所,在校学生1.7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32所,在校学生1.94万人;普通中学328所,在校学生24.79万人;小学787所,在校学生27.56万人;幼儿园1194所,在园幼儿19.35万人;特殊教育学校9所,在校学生445人。学龄儿童入学率98.9%,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5.8%,初中辍学率1.2%。2015年高考文理两科类各批次上线人数继续处于全省前列,全市本科上线33456人。其中,一批本科上线7402人,比去年减少554人,二批本科上线14114人,比去年减少2919人(2014年高考报名人数59331人,2015年高考报名人数47070人,比去年减少12261人)。
 
全年地方登记的科技成果共52项。
 
全年登记各类技术合同67项,合同成交总额19413.37万元。其中,技术开发合同21项,成交金额6476.8万元;技术转让合同26项,成交金额9734.94万元;技术服务合同17项,成交金额3106.74万元,技术咨询合同3项,94.89万元。
 
全年受理专利申请量1824件(含韩城),其中发明专利352件,实用新型专利631件,外观设计专利841件;专利授权量973(含韩城)件,其中授权发明170件,实用新型406件,外观设计397件。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2015年末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3个,一元剧场文化惠民演出1501场。文化馆12个,文化站129个,艺术表演场馆11个。公共图书馆11个,藏书98.4万册(件)。市级无线广播电台1座,广播节目2套,市级无线电视台1座,电视节目2套;全市电视综合覆盖率97.5%,广播综合覆盖率95.9%,农村数字电影放映覆盖率100%。
 
2015年末拥有卫生机构4246个,其中医院106个,社区服务中心(站)70个,卫生院198个;拥有床位22183张,其中医院14642张,卫生院5750张;卫生技术人员26869人,其中医师7710人(执业医师5879人)。年末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426.41万人,参合率达99.3%。
 
2015年共完成610个村级和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50个城市社区健身路径配送工程、1个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发放安装器材3930万元;共累计建成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079个,占到行政村总数的73.2%。组织举办大型赛事40项,171场次,197天。组织举办了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裁判员、教练员及体育教师培训班,参训人员达到2772人次,全年审批二级裁判员264人,审批二级运动员50人。组织572名运动员参加省十六运会2015年度赛,获得金牌42枚、银牌38枚、铜牌53枚,4-8名1920人次,总分3123分。
 
十一、水利
 
水利系统全年完成水利建设投资22.5亿元。有效(农田)灌溉面积315.80千公顷,节水灌溉面积218.54千公顷,旱涝保收面积160.13千公顷,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974.3平方公里,堤防长度436.18公里。建成水库101座,总库容26489.6万立方米。建成万亩以上灌区43处,有效灌溉面积194.68千公顷,当年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24.17万人。
 
水利供水工程总供水量达到14.74亿立方米,其中农业供水9.63亿立方米,工业供水1.46亿立方米,城乡居民生活供水1.37亿立方米,城镇公共供水0.22亿立方米,生态环境供水0.15亿立方米,林牧渔畜供水1.92亿立方米。
 
十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2015年全年有效监测天数365天,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63天,占比为72.1%,其中优质22天,良好241天。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天数102天,占比为27.9%,其中:轻度污染64天,中度污染18天,重度污染14天,严重污染6天。大气污染物指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分别为110微克/立方米、60微克/立方米、23微克/立方米、39微克/立方米,降尘强度9.91吨/平方公里?月。
 
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910起,较上年下降7.1%;死亡175人,下降14.6%;受伤501人,上升13.6%;经济损失906.41万元,下降49.1%。
 
十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年末全市常住人口535.99万人,人口出生率9.7‰,死亡率6.3‰,自然增长率3.4‰。
 
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472元,比上年增加2002元,增长8.53%。其中工资性收入16932元,增长9.26%,占收入的66.47%;经营净收入1294元,增长7.47%,占5.08%;财产净收入2511元,增长5.62%,占9.86%;转移净收入4735元,增长7.81%,占18.59%。
 
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705元,比上年增加770元,增长9.7%。其中,工资性收入3710元,增长11.6%,占收入的42.62%;经营净收入3390元,增长5.2%,占38.94%;财产净收入161元,增长17.5%,占1.85%;转移净收入1444元,增长15.3%,占16.59%。
 
2015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93。
 
2015年末城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42.4万人(含韩城),参加失业保险25.7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115.2万人。年末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6.3万人,生育保险参保15万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6.58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45%。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133.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60.7万人。
 
2015年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76个,共有床位11063张,收养6000人。年末纳入城市低保2.6万户、5.87万人,人均月保障标准455元;纳入农村低保8.15万户、24.56万人,保障标准每人每年最低2500元。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21所,五保对象0.64万人,其中集中供养0.13万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最低60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最低5500元。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