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全市公共图书馆7个,城市数字影院10个,博物馆、陈列馆5个,文化馆、美术馆7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72个。
全年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场馆接待参观6.7万余人次,图书借阅42万余人次,完成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安装13760套,农村公益电影放映33156场,补充更新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图书108540册、光盘4680张,新建城市阅报栏(屏)40个、幸福美丽新村文化大院34个。
全市档案馆7个,馆藏全宗1064个,以卷为保管单位609621卷、件为保管单位的463518件,录音磁带档案649盘,照片7435张,实物档案245件,馆藏资料45708册,其中,市档案馆保存全宗107个,以卷为保管单位74348卷、件为保管单位的153494件,录音磁带档案117盘,照片1856张,实物档案78件,馆藏资料1301册。
2015年全市未发生一起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截止12月,全市卫生计生机构共3500个,其中,医院57个,卫生院17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4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373个,采供血机构2个,妇幼保健院6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个,卫生监督机构7个,医学在职培训机构1个,其他卫生机构69个(含计生服务机构64个),村卫生室2780个。全市卫生人员共1983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3036人,执业医师4073人,执业助理医师916人,注册护士4792人。全市医疗机构实有床位14729张,编制床位11879张。其中,医院实有床位9277张、编制床位7289张;卫生院实有床位4850张,编制床位4018张;妇幼保健院实有床位220张,编制床位234张。全年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1393万人次,医疗机构入院人数53.4万人。全市万元以上设备台数7434台,总价值7.8亿元。全年免费婚检5.0万人,孕产妇死亡率8.8/10万,婴儿死亡率为4.9/‰。全市354.1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为99.7%,全年共筹集基金16.9亿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为77.6%,参合患者年度医疗费用补偿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十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启动4个城市污水处理厂、36个乡镇污水处理站新建和20个乡镇污水处理站改造工作,嘉陵江、渠江广安段出入境断面Ⅱ类水质占比为71%。实施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61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3.7%,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
完成广安火电厂4台机组和利万步森水泥除尘设施改造,完成科伦药业等5家企业10台燃煤锅炉综合治理,规范龙滩煤矿等8家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防治,完成宙龙化工等7家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规范各类施工工地160余处,90余处建筑工地纳入可视化监管,查处扬尘污染案件45件,对7处建筑工地实行停工限期整改。淘汰燃煤锅炉10台,共计20.1蒸吨。城区加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场所174家。完成86个加油站、44台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5764辆。PM10月均浓度由1月份的每立方米194.3微克下降至12月份的每立方米85微克,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为76.7%。重点污染源排放达标率为97.8%。对38家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进行监督性监测,全市重点污染源排放达标率为97.8%。对21家重点污染源开展比对监测及有效性审核,比对合格率100%。
深入推进生态市县和生态乡镇创建活动,全市29个“省级生态乡镇”已获验收命名,68个乡镇通过了省环保厅组织的“省级生态乡镇”技术核查,全市6个区市县全部通过省级生态县技术评估。启动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武胜飞龙、白坪等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规划》已通过省环保厅审查。全市国家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由1204.2平方公里调整为348.6平方公里。
全年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21起,死亡18人,直接经济损失792万元,分别下降25%、30.8%、18.9%。发生较大事故1起,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为467.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72.0万人,非农业人口95.4万人;年末全市常住人口324.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20.9万人,乡村人口203.8万人,城镇化率37.2%,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
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072元,同比增加1954元,增长8.1%。其中,工资性收入17631元,增长8.0%;经营净收入3781元,增长10.3%;财产净收入1422元,增长10.0%;转移净收入3238元,增长5.6%。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400元,增长11.0%。其中,食品支出6538元,增长12.5%;衣着支出1886元,增长9.1%;居住支出2895元,增长10.4%;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1861元,增长9.9%;交通通信支出1776元,增长11.6%;教育文化娱乐支出1534元,增长12.2%;医疗保健支出1369元,增长6.9%;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541元,增长11.0%。
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371元,同比增加1066元,增长10.3%。其中,工资性收入5375元,增长9.9%;经营净收入4665元,增长10.6%;财产净收入224元,增长18.8%,转移净收入1107元,增长9.9%。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391元,增长11.2%。其中,食品支出3631元,增长7.7%;衣着支出842元,增长13.6%;居住支出1616元,增长15.4%;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787元,增长13.0%;交通通信支出869元,增长13.7%;教育文化娱乐支出645元,增长13.5%;医疗保健支出819元,增长10.3%;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182元,增长11.2%。
全年纳入城市低保人数88046人,农村低保人数190440人,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216.9元,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107.1元。建立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5个。新增民办公办养老床位2305张,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农村敬老院)床位1100张,为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9.6万人次。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20所。救助重度精神病患者565名。新增社区服务站15个,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3%。
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7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4万人,就业困难对象就业0.4万人,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55.1万人,实现劳务收入212.9亿元,开展各类就业培训2.0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