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7)

2016-04-22 大连市统计局
 
污染减排: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的减排任务。累计建成29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131.5万吨/日。实施重点污染企业的远程、实时监控,已累计安装废水、废气自动监控系统220套。
 
环境污染防治:年内完成36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25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印发《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的意见》,累计完成蓝天工程项目271项。累计完成加油站油气改造项目317个,完成油罐车改造项目54个,完成油库改造项目4个。印发《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完成《大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日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修编。完成中心城区入海排污口标志牌设立工作,完成碧流河水库生态环境安全调查与评估工作,完成大连市水源地应急预警系统开发建设,完成G305国道蛤蜊河桥段生态隔离缓冲带主体建设,推进英那河水库上游庄河塔岭金矿尾矿库治理项目开工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已有70个行政村完成建设,32个行政村在建,459个行政村启动招投标工作。全市累计持有有效排污许可证企业3634家。
 
十六、人口和就业
 
人口和计划生育:年末户籍人口593.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7357人。在户籍人口中,出生人口5.3万人,死亡人口5.2万人。人口出生率为8.93‰,死亡率为8.7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2‰;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5,处于正常范围内;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9.6%。年内投入1.84亿元,31.5万人享受到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政策。为1.9万人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企业注册登记:全年新注册登记各类企业29942户,注册资本(金)折人民币2026.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6%和52%。其中,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95户,增长21.9%,投资总额17.5亿美元,下降35.5%,注册资本(金)14亿美元,下降34.2%,外方认缴出资额9亿美元,下降50.8%;内资(非私营)企业1883户,增长12.5%,注册资本(金)344.2亿元,增长54%;私营企业27564户,增长9.3%,注册资本(金)1584.2亿元,增长64.9%。新登记个体工商户53391户,下降3.5%,资金额44.1亿元,增长11.5%。
 
城镇就业: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2.8万人,其中稳定就业15.4万人。创业就业3.5万人;扶持创业带头人2789人,带动就业1.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3%。举办面向高校毕业生双选会32场,新建见习基地数量30个。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99.68%,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安置率100%。为4.8万名“4050”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2.9亿元,为1.8万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支付岗位工资和社保补贴3.8亿元。参加职业培训6.3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9.3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6万人。
 
十七、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居民收入:城镇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5889元,比上年增长6.8%;年人均消费支出25824元,增长4.2%。农村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4667元,比上年增长8.3%;年人均消费支出9441元,增长6.9%。
 
房改资金:全年归集房改资金194.6亿元,比上年增长13.2%,其中住房公积金193.4亿元,增长13.2%。运用房改资金273.2亿元,增长26.3%,其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9万户、136.3亿元,分别增长23%和29.6%;发放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1.2亿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134.4亿元。截至年末,累计归集房改资金1443.6亿元,余额597.4亿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279.4亿元,余额522.2亿元。累计运用房改资金1770.6亿元,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849.6亿元;累计发放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31.7亿元;累计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757.2亿元。
 
社会保障:截至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5.1万人,征缴养老保险费254.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0.3%和10.9%,其中企业参保人数183.7万人,征缴保险费226.9亿元,分别增长0.4%和8.9%。连续第11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93.96万名离退休人员全部按时足额领取了基本养老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06.7万人,增长0.3%;征缴保险费116.3亿元,增长13.1%。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45.1万人,增长1%;征缴保险费13.8亿元,下降0.9%;年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7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62.2万人,增长2.6%;征缴保险费4.2亿元,增长6.6%;年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16.6万人次。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57.2万人,增长3%;征缴保险费2.4亿元,增长8.9%;年内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人数5.9万人次。征缴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7.9亿元,为44万名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采暖费补贴6.2亿元。全市128.7万人参加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195元。
 
社会救助: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提标后,城市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10元,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450元(金州新区、普湾新区)、380元(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700元、390元。截至年末,全市城乡低保对象6.7万户、10.98万人,其中城市4.6万人、农村6.3万人(含五保1.1万人)。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和农村五保供养资金4.8亿元。投入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资金2.1亿元,保障各类困难群众35万人次。全年累计募集慈善款物3.6亿元,救助困难群众25余万人次。
 
社会福利:截至年末,全市共有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55个。各类收养性社会服务机构320个,提供收养服务床位4.5万张,收养各类人员2.7万人。发放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生活补贴5513.5万元。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6.97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5亿元。
 
注:
 
【1】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及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2】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3】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为500万元及以上项目。
 
【4】原保险保费收入是指保险企业确认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