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6-04-18 克拉玛依市统计局
 
年末金融机构各项人民币贷款余额509.7亿元,比年初增加87.6亿元,增长20.7%。其中,住户贷款25.0亿元,增长33.1%;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484.7亿元,增长21.7%。
 
年末辖区内保险业务机构15家。按业务性质分,财产险业务机构9家,寿险业务机构6家。全年保险公司各项保费收入15.6亿元,比上年增长8.4%。其中,财产险收入7.9亿元,赔款金额2.6亿元,下降4.7%;寿险收入9.2亿元。
 
年末辖区内证券公司营业部5家,全年开户数为19846户,证券交易额为1577.17亿元。期货公司营业部1家。取得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4家,注册资本共计5.52亿元,全年担保业务发生额8.07亿元,增长173.69%;年末担保责任余额7.87亿元,增长38.71%。小额贷款公司总数达到7家,注册资本共计5.65亿元,全年发放贷款6.06亿元,减少14.16%,年末贷款余额为6.06亿元,增长18.59%。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共有大中专院校3所,普通中学19所,普通小学29所,幼儿园40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
 
小学生入学率、巩固率100%;初中入学率100%,巩固率99.9%,毕业合格率98%以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91.86%。普通高考民汉综合上线率99.31%。教师学历合格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教育普及率等教育教学指标,均名列全疆各地、州(市)前茅。
 
在全市中小学中,已有自治区级示范高中3所,市级示范学校16所,规范化学校18所,自治区级德育示范学校12所,市级德育示范学校15所、市级德育达标学校17所。在全市39所幼儿园中,已有自治区级示范性幼儿园4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13所、规范化幼儿园7所。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已有市级特色学校31所。
 
2015年,7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3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目前,全市共有高新技术企业33家。有20项科技成果荣获自治区科技进步奖,40项科技成果获市级科技进步奖。全年申请专利743件,其中,发明专利224件;授权专利531件,其中,发明专利71件。2015年2月,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区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取得新突破。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卫生体育服务水平提高。年末拥有市级文化馆2座,展览馆、图书馆各1座,市歌舞团1个,广播电台、电视台各1座,中短波广播发射和转播台1座、调频发射台和转播台1座,广播人口覆盖率99.0%,电视人口覆盖率99.0%。市图书馆全年接待读者24.6万人次,借阅书刊23.3万册次,办理借阅证5308个,累计54249个。邮政局全年订阅报纸1392万份、杂志72万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进展顺利,举办了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等一系列大型文体活动,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文体需求得到满足。
 
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不含兵团)123个,拥有床位1564张,卫生技术人员4461人。其中,医院7个,床位1547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7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个。乡镇卫生院2个,床位17张,卫生技术人员15人。建立了96565预约诊疗系统,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就医。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继续加强,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初具成效。
 
全市共有79类体育场地1077个,其中334个室内,395个室外场地,342个全民健身路径,5个城市健身步道,1个户外活动营地;场地面积192.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3.9万平方米,用地面积246.4万平方米。万人拥有36个体育场地。场馆从业人员1248人。观众席位51334个。人均场地面积6.63平方米。
 
全市共参加自治区18个项目的年度比赛,参赛运动员350多人,共获得金牌91枚、银牌76枚、铜牌58枚、第四名41个、第五名51个、第六名14个、第七名21个、第八名9个,有7个代表队获得体育道德风尚运动队、21人获得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
 
承办全国东西南北中羽毛球大赛“通德杯”克拉玛依分站赛,我市共有219名运动员参加,有19名运动员进入决赛,获得一等奖8个,二等奖7个,三等奖15个。承办全国大众跆拳道(新疆赛区)比赛,我市代表队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承办了全疆第四届“华澳杯”围棋棋王挑战赛、第三届全疆自行车越野赛、KBA篮球赛、全疆羽毛球赛俱乐部联赛、北疆武术邀请赛、全疆联通系统气排球比赛等活动。
 
十、人口与人民生活
 
年末,全市总人口(不含辖区内兵团人口)为401468人,其中户籍人口299720人,暂住人口为101748人。男性人口209441人,占52.2%,女性人口192027人,占47.8%。按辖区分:独山子区78141人,克拉玛依区261712人,白碱滩区56173人,乌尔禾区5442人。在户籍人口中,少数民族75800人,占25.3%,汉族223920人,占74.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85‰。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430元;全市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9033元。
 
十一、劳动就业和生活保障
 
全市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4.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6.04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76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8.89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7.46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30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0.19万人。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
 
全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4153万元,为597名无业残疾人发放基本生活费157.3万元,为206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慰问金11.7万元,为6名残疾学生发放自强奖学金2.4万元。290名生活困难的残疾人纳入城乡居民最低保障范围。
 
年末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1447张,年末在院599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3183.5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4310.3万元。
 
就业形势稳定。出台了新形势下促进就业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促进就业。全市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就业、再就业3778人,其中:少数民族失业人员实现就业1275人,占实现就业总数的33.7%;女性失业人员实现就业1995人,占实现就业总数的52.8%。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