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6-04-17 宝鸡市统计局
 
年末全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3011个,其中,医院9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3个,乡镇卫生院168个,疾病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25个,妇幼保健机构13个,村卫生室1850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126个。卫生人员总数3.24万人,卫生技术人员2.45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0.79万人,注册护士0.93万人。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23091张,其中,医院16928张,妇幼保健机构1403张,卫生院3804张。
 
全市儿童11种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99.7%,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97.8%。甲类传染病无发病,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157.49/10万,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207.71/10万。
 
2015年,宝鸡成功承办了全国游泳冠军赛暨世界游泳锦标赛选拔赛、四省八市协作区射击比赛等全国比赛。组织32名运动员参加了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参加了举重、赛艇、皮划艇、田径四个项目比赛,获得2枚银牌,有12名运动员进入前8名,我市代表团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组织967名运动员参加了省十六运会年度赛20个项目比赛,获得团体总分第二名,其中,赛艇、体操、拳击等项目获得团体第一名。
 
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先后举办了关天经济区第三届元旦万人长跑、第七届全市体育健身大会、省第二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乒乓球交流活动、全省门球公开赛等活动,全年共实施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80个。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376.33万人,全市人口出生率9.66‰,死亡率6.12‰,人口自然增长率3.54‰。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新口径)29475元,比上年增长8.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553元,增长5.8%。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新口径)9511元,增长9.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926元,增长9.1%。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2.1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6平方米。
 
全年创业就业培训3.33万人,城镇新增就业4.4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16%以内。全年农民工总数84.95万人,比上年下降1.5%。其中,外出农民工42.47万人,下降11.3%;本地农民工42.48万人,增长7.0%。
 
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57.79万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53.8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32.34万人,工伤保险参保39.78万人,生育保险参保28.55万人。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55.5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46.01万人。全市新农合参合居民274.16万人,参合率99.91%。筹集农合基金13.71亿元,支出12.16亿元。454.09万人次享受合疗补助。
 
年末全市社会福利院3个,光荣院3个,城乡养老服务机构17个,共有收留抚养类机构床位6056张,年末收留抚养人数3915人,床位利用率64.6%。儿童福利机构2个,床位435张,收养孤儿747人,其中集中供养315人,床位利用率72.4%。救助站11个,救助6432人次,其中儿童救助253人次。婚姻登记机构13个,登记结婚32470对,离婚5504对。殡葬管理、服务机构11个。全市社区指导、服务中心17个,社区服务站164个,社区养老、幸福院等其他服务机构设施558个,登记管理社团、民非等社会组织1132个。
 
全市共有城市居民43934人,农村居民151649人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补贴。7755名农村五保户得到政府救济,其中集中供养2921人。全市民政部门医疗救助84965人次,资助参加新合作医疗20201人次。建立实施临时救助,共有20560户得到帮助。优抚对象享受抚恤总人数24836人。
 
继续实施农村“三无户”安全住房工程,解决了1250户农村“三无户”的住房问题。实施续建整村推进扶贫项目89个。全年完成2292户贫困户扶贫移民搬迁。投入1064.2万元,资助贫困家庭应届大学生1525名,实现了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全覆盖。全年实现了12.46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年末贫困人口33.2万人。
 
十一、城市建设
 
年末城市道路长度525.62公里,路灯6.18万盏。市区公交车辆962台,万人拥有公交车辆11.5标台。公交线路47条,线路总长度675公里,年公交客运量2.39亿人次。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87.0%;城镇居民用气总户数38万户,燃气普及率99.0%;城市供水管网总长度837.34公里,建成区绿地率40.6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28平方米。
 
十二、环境、资源和安全生产
 
全年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及以上天数272天(执行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占全年监测天数的74.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综合指数排名均位列关中五市之首。全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上年削减1.64%;氨氮排放量削减2.08%,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0.97%,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9.28%。市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污水处理率96.89%,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全年平均气温为9.1~14.9℃,各县区偏高0.6~1.7℃。年极端最低气温:川塬区为-10.3~-5.2℃,山区为-15.8~-9.1℃;年极端最高气温:川塬区为37.3~39.9℃,山区为31.2~36.3℃。全年降水总量为517.7~774.9毫米,千阳、岐山、麟游、眉县、凤县偏少1~2成,岐山偏多1成,其余县区接近常年。全年总日照时数为1625.8~2200.0小时。
 
全市全年用水总量7.9160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3.0%,其中:农业用水5.1394亿立方米,占全年用水量的65.0%;工业用水1.0323亿立方米,占全年用水量的13.0%;生活用水1.6238亿立方米,占全年用水量的20.5%;生态环境补水量0.1205亿立方米,占全年用水量的1.5%。
 
全年完成以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防护林等林业重点工程为主的营造林面积39.79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7.49万亩,封山育林15.3万亩,飞播造林7.0万亩。完成森林抚育20.7万亩。1392万亩森林资源得到全面有效管护。森林公园接待游客151.49万人次,森林旅游综合收入1.88亿元。全市森林覆盖率5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