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8)

2016-04-16 贵州省统计局
十三、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
 
全省年末常住人口3529.50万人。按城乡分,城镇人口1482.74万人,乡村人口2046.76万人。城镇人口占年末常住人口比重为42.01%,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按性别分,男性人口1820.63万人,女性人口1708.87万人。全省人口出生率13.00‰,比上年提高0.02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7.20‰,比上年提高0.02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5.80‰,与上年持平。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72.68万人,比上年增长6.3%。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14.55万人,比上年下降4.8%。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4.4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29%。
 
年末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92.09万人,比上年末增长8.5%,其中,企业职工288.01万人,增长7.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49.03万人,比上年末增长3.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5.31万人,比上年末增长7.0%;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90.28万人,比上年末增长5.4%;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63.67万人,比上年末增长6.0%。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50.22万套,建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2.56万套,改造农村危房35万户。
 
年末全省共有40.28万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比上年末下降15.4%;331.48万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比上年末下降20.5%。各类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收养救助2.78万人,其中养老服务机构收养救助2.36万人。全省销售社会福利彩票24.98亿元,比上年增长16.1%;筹集社会福利资金7.81万元,增长12.1%。
 
注释:
 
[1]2015年数据为初步统计数,2014年及以前年份数据为年报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表示其中项。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口径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限额以上批发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和个体户,限额以上零售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和个体户,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和个体户。
 
[4]按照国家统计制度方法规定,从2011年开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口径由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因此计算“十二五”时期固定资产投资同口径年平均增长速度只能计算2012年至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