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6)

2016-04-11 肇庆市统计局
 
全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36亿立方米。全年总用水量19.35亿立方米,同比下降2.5%,其中生活用水2.37亿立方米,增长5%;工业用水3.46亿立方米,下降2.3%;农业用水9.4163亿立方米,下降3.9%。
 
全年单位GDP能耗下降4.51%。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631.54万吨标准煤(当量值),累计下降6.32%。全社会用电量152.30亿千瓦时,下降2.52%,其中工业用电量108.73亿千瓦时,下降6.47%。
 
全年我市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三项指标的年平均值分别为0.056毫克/立方米、0.020毫克/立方米、0.031毫克/立方米,三项污染物均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根据我市监测的数据,全市主要江河湖库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河流各断面均达到各功能区水质要求,达标率100%;全市1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Ⅱ类,达标率100%;星湖各子湖水质达到Ⅳ类水环境功能标准;跨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100%。
 
全市平均灰霾天气日数60天,比上年减少16天;其中高要和肇庆城区灰霾日数65天,比上年减少8天。平均降水量1762.7毫米,比上年增加1.7%。全年日照时数1529.7小时,比上年减少134.9小时。城镇污水处理率达85%;肇庆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73%。
 
2015年,完成荒山荒(沙)地造林、更新造林面积9138公顷,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7103公顷。全市义务植树完成663.22万株。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70.34%。全市共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1155公顷
 
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760起,死亡81人,受伤217人,经济损失3037.8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2.24%、5.81%、19.93%和25.07%,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共发生239起,下降5.53%,死亡63人,下降3.08%,受伤216人,下降19.70%,经济损失138.49万元,上升87.98%;火灾事故共发生503起,下降16.17%,无人员死亡,无人员受伤,经济损失1494.83万元,下降37.66%;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18起,上升38.46%,死亡18人,下降5.26%,受伤1人,下降50%,经济损失1404.50万元,下降11.25%。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126;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1.67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1.93。
 
注:
 
1、本公报中2015年数据为初步统计数(快报数),统计图中2011-2014年数据为年报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东南板块包括端州区、鼎湖区、高新区、四会市和高要市;山区板块包括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和怀集县。
 
4、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由500万元调整为2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起点由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增速为可比口径。从2015年起,“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更名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2年四季度,国家统计局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2014年按照新的调查口径对外发布城乡一体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分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由于新老调查方案在调查范围、调查对象、城乡划分标准、样本抽选、计算和汇总方式、指标口径等方面变化较大,改革后新口径数据和旧口径数据存在不可比的差异
 
5、先进制造业包括装备制造业、钢铁冶炼及加工业、石油及化学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包括核燃料加工业、信息化学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制造业、电子通信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制造业。
 
6、六大高耗能行业包括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7、年末五种保险基金是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8、2015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预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