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全年发电165.34亿千瓦时,增长0.8%。实际用电量104.96亿千瓦时,增长2.5%,其中,工业用电量65.34亿千瓦时,下降0.9%。
全年全市供水总量15081.2万立方米,增长1.3%;天然气用气人口134.87万人,天然气供气量12552.50万立方米,增长6.98%,燃气普及率100%;集中供热面积6201.56万平方米,增长13%。全年市区供水总量10577万立方米,增长2.0%;天然气用气人口90.18万人,天然气供气量10333万立方米,增长2.3%,燃气普及率100%;集中供热面积4876.56万平方米,增长14.8%。
年末市区公共汽车运营线路112条,线路网长度1440公里,运营线路总长度2959公里;公共汽车1374辆,全年公共汽车客运总量18357.3万人次,平均日客运量50.28万人次。市区出租汽车1864辆。
年末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共有环境监测站4个,环境监测人员101人。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12个,面积1406平方公里。
全年完成污染减排项目150个,投资额4.02亿元。市区空气质量指数类别为优和良的天数321天,优良率为87.9%(AQI6项指标),其中,空气质量指数类别为优的天数111天。
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29起,死亡人数29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3.27万元。
十二、人口和人民生活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80.5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77.1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95万人。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491元,增长9.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36元,增长8.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13元,增长8.8%。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202元,增长10.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3525元,增长9.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938元,增长10.7%。全体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1.78%,其中,城镇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1.50%,农村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2.82%。
十三、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事业
2015年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全市有86.2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28.7万名离退休职工享受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88.8万人,有41.1万城乡居民每月领取养老金。有91.6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59.6万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有2.5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有8326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6566名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比上年末增长7.5%、0.7%、2.5%、2.0%和4.2%。
年末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145家,拥有床位28429张,收养人员13779人。全市共投入资金7197.1万元,将34390名低保对象纳入保障范围;投入资金5396.9万元,保障全市五保老人10280人,敬老院86所。城市居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500元,农村居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3500元,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60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4000元。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威海统计年鉴-2016》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有关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本文“增长”未经特殊说明,均为同比口径。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