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卫生
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437个,其中医院4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个,卫生院13个,门诊部147个,妇幼保健机构7个,疾控预防控制中心7个,专科防治院1个,疗养院1个。专业卫生技术人员2.51万人,其中执业医师9296人,执业助理医师657人,注册护士10859人;医疗机构实有开放床位14303张,其中医院11933张,疗养院178张,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343张,妇幼保健院(所)661张。全市人口平均期望寿命80.17岁,其中男性77.54岁,女性83.20岁。
体育
2015年厦门国际马拉松赛于1月3日举行,来自53个国家和地区的43064名选手参赛。厦门市体育代表团在全国第一届青年运动会上获得11枚金牌、13枚银牌、9枚铜牌的好成绩,金牌总数和奖牌总数均超越了历届城运会(青运会前身)。厦门特房羽毛球俱乐部获得2014-2015赛季中国羽毛球俱乐部超级联赛冠军,这是厦门体育史上获得的首个全国顶级联赛冠军。成功举办了第七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第六届海峡杯帆船赛、第五届海峡两岸大学生帆船赛、中国俱乐部杯帆船挑战赛、2015国际排联世界沙滩排球巡回赛、厦门国际武术大赛、厦门国际女子高尔夫公开赛等大型赛事活动。至年末,全市共有各类市级体育协会36个、区级协会61个。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就业和社会保障
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86万人,全市人口出生率14.0‰,人口死亡率3.3‰,人口自然增长率10.7‰,比上年增加0.2个千分点。
全市户籍人口211.15万人,户籍人口中,城镇人口168.18万人,思明、湖里两区合计101.48万人,占60.3%。户籍人口中,男性人口和女性人口分别为104.62万人、106.53万人,性别比为98.2(女性为100)。
人民生活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703元,比上年增长7.6%。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28181元,增长7.2%;人均经营净收入3901元,增长7.3%;人均财产净收入4481元,增长5.9%;人均转移净收入3140元,增长13.9%。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345元,增长5.7%。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607元,比上年增长7.5%。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30316元,增长7.2%;人均经营净收入3873元,增长7.1%;人均财产净收入4983元,增长5.8%;人均转移净收入3435元,增长13.9%。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929元,增长5.6%。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58元,比上年增长8.2%。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1895元,增长7.6%;人均经营净收入4120元,增长8.4%;人均财产净收入653元,增长12.3%;人均转移净收入890元,增长13.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262元,增长7.9%。
就业
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8.04万人,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1.21万人;至年末,实有登记失业人数2.5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2%。
社会保障
至年末,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37.17万人、332.12万人、183.93万人、182.41万人和171.80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长4.5%、5.7%、4.9%、2.9%、4.6%。其中外来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115.04万人、115.00万人、120.19万人、114.94万人和114.70万人,分别增长2.9%、4.4%、5.2%、2.9%和4.4%。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09.47亿元、支出144.14亿元,各类社会保险基金历年累计结余612.22亿元。
全市有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250家,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909家,纳入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管理的养老服务机构医务室16家、村卫生所281家,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32家,工伤保险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5家,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机构1家。共发放本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3.99万人2.64亿元。15.58万名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服务,全市社会化管理率为99.46%,社区管理率达到100%。企业退休职工月平均养老金3118元,城乡居民月人均基础养老金245元,被征地人员月人均退养金1298元。
社会福利与救助
全年共发放低保金8362.4万元,其中城市6173.30万元,发放低保对象12.95万人次;农村2189.10万元,发放低保对象6.49万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3895.15万元,救助10.6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931.20万元,救助9319户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241人次,其中未成年人206人次。全市共有养老服务机构32家、床位8280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6家、床位1828张;民办养老机构26家、床位6452张。
十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和治理
空气质量AQI优良率为99.18%,比上年提升3.84个百分点,全年优良天数362天,达标天数全省第一,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空气质量排名第二。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6.0dB(A),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67.9dB(A)。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受保护地占国土面积比例57.7%;本地物种受保护程度100%。完成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年度目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削减0.8%、0.5%、5.9%和4.1%。
城市绿化
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大到317平方公里,拥有公园110个,占地面积2500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含暂住人口)20.92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3278公顷,绿化覆盖率为41.89%;污水集中处理率94.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公用事业
全年全市自来水供水总量为4.32亿吨,其中生产运营用水1.15亿吨,居民家庭用水1.56亿吨,公共服务用水0.30亿吨。全市用电总量211.29亿千瓦小时,其中工业用电111.31亿千瓦小时,城乡居民生活用电45.38亿千瓦小时。全市天然气供气总量25041.83万立方米,其中居民家庭用量3426.98万立方米,用气户数43.72万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