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71148
191895
54043
小学
88092
479876
69707
特殊教育
699
2219
73
年末全市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5.7万人,比上年增长5.6%。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1家,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76.1亿元,比上年增长11.1%。全年受理专利申请2297件,授权专利1196件。全年共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13项。主要科技成果有:安徽瑞福祥食品有限公司“多酶分步酶解法生产可溶性小麦水解蛋白”、安徽济人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研究与产业化”、利辛县人民医院“基层医院经皮肾镜取石术的临床研究与应用”等。
全年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检1770批次,工业产品质量监督定期抽查506批次,工业品定期抽查合格率92.1%。年末全市共有系统内县以上产品质量检验机构4个,法定计量技术机构4个。全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79345台(件)。制定、修订地方标准7项。年末全市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4个。年末全市有各类气象台站5个,自动观测点170个。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216个,文化馆4个,公共图书馆5个,博物馆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87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8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5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3项,省级名录20项,市级名录66项。广播电台4座,中波发射台和转播台1座,广播人口覆盖率100%。电视台4座,有线电视用户24.5万户,电视人口覆盖率100%。全年出版报纸2种,总印数1272万份。各级档案馆5个,馆藏档案资料31.3万卷(件、册),库馆总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
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436个,其中医院55个、卫生院9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99个,妇幼保健院(所、站)5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92个。卫生技术人员15035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5442人,注册护士6001人。医院、卫生院实有床位数1.6万张,编制床位数1.3万张。全年诊疗1962.9万人次。村卫生室1269个,乡村医生和卫生员5823人,农村有医疗点的村占总村数的100%。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业人口532.3万人,参合率105.3%。
年末全市共有体育场地1218个。其中,体育场11个,体育馆2座。全年在国际和国内的重大比赛中,我市运动健儿获3枚奖牌。“全民健身”系列主题活动蓬勃开展,共开展全民健身项目120项次,全民健身运动参加人数107万人,全年共举办百人以上群众体育活动84次。
十一、城镇和新农村建设
全年共投入城市建设维护资金4.9亿元。城市日供水综合能力11.2万吨,自来水普及率达93%。液化气年家庭用量0.2万吨,用气人口40.5万人,城市气化率达94%。年末园林绿地面积2108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2平方米。
全年全市调整完成小城镇规划20个,小城镇规划区内新铺装道路99.5公里,新修排水管道116.03公里,新增供水管道126.4公里,新增住宅面积84万平方米。规划区绿化覆盖率为35.2%,供水普及率为40%。
全年中心镇完成建设总投入6.5亿元。新增道路面积和住宅面积分别为71.2和92.2万平方米,新增排水管道50.2公里,新铺供水管道88.2万米,供水普及率为50%。新增公共绿地面积86.4万平方米。
全年完成新农村建设规划20处,面积472.5万平方米,新农村建设竣工面积39.7万平方米,完成土地置换2000亩,节约土地1300亩。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人口635万人,比上年增加0.6万人;常住人口为504.7万人,城镇化率37%,较上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11.9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8.8‰;死亡人口4.2万人,死亡率为6.5‰;人口自然增长率12.3‰。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120元,比上年增长9.1%。人均消费性支出15614元,增长9.5%。其中,食品支出增长9.2%,衣着增长3.2%,居住下降0.8%,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增长33%。城镇常住居民恩格尔系数[6]为30.9%,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年末城镇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8.5平方米,比上年减少9.5平方米。
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38元,比上年增长8.6%。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199.9元,增长8%。其中,食品支出增长3.9%,衣着下降4.6%,居住增长5.5%,交通通信增长1%。农村常住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4.8%,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年末农村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7.5平方米,比上年增加5.3平方米。
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9.7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1.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5.2万人,全年为1411名失业人员发放了不同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全市参加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18.9万人和15.9万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年末被征地农民参保人数12.3万人,覆盖率为98.2%。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参保人数331.7万人。全市城乡低保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年发放低保金4.4亿元,城市低保年末保障2.4万人,农村低保年末保障18.4万人。
12所乡镇敬老院完成改扩建,年末全市有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2.7万张,收养各类人员1.5万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509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站78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2.4亿元,筹集公益金0.3亿元。
十三、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批准建设用地1979.9公顷,建设占用耕地1238.4公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843.7公顷。补充耕地1043.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2.8万公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