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全市运动健儿共取得国际比赛冠军5个、全国冠军23个、全省冠军89个。全市共创建1个省级体育强县(区),创建14个省级体育强镇(乡),1个青少年俱乐部,扶持建设600个省级体育小康村。全年销售体育彩票2.97亿元,比上年增长10.8%。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公安户籍人口2663758人,比上年增长0.3%。其中,城镇户籍人口843735人,乡村户籍人口1820023人,分别占总人口的31.7%和68.3%;男性1372447人,女性1291311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1.5%和48.5%。全年出生人口32703人,出生率12.29‰;死亡人口17413人,死亡率为6.55‰;全年净增人口15290人,自然增长率为5.74‰。
根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402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5%。其中,全市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2875元和15000元,分别名义增长8.1%和10.0%,扣除价格因素分别实际增长6.8%和8.7%。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399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4%。其中,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分别为23556元和12677元,分别名义增长7.7%和10.4%,扣除价格因素分别实际增长6.4%和9.1%。年末城镇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2.5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2.7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5.0平方米,增加0.6平方米。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32.6辆,比上年末增加0.9辆。
年末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67.04万人(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的在岗及离退休人员),比上年末增加11.9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22.04万人,增加0.87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38.27万人,增加1.31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56.79万人,增加14.16万人,生育保险参保职工23.9万人,增加1.78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91.18万人,减少9.44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99.65万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累计参保人数3.74万人,基金累计结余29.20亿元。年末在册低保对象75168人,其中城镇7059人,农村68109人。平均保障标准城镇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562.9元/人、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390.1元/人,全年共支出低保金1.87亿元,比上年增长12.7%。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90.6%,城镇“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员集中供养率95.6%。
全年销售福利彩票4.87亿元,比上年增长9.9%。
全年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5415套,其中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2456套。竣工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3809套。
十二、资源、环境和社会安全
全年全市平均降水量2010.0毫米,增长7.8%。年末全市34座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48.68亿立方米。全市水资源总量257.23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0.6%;人均水资源12026立方米(常住人口口径),增长10.2%。
全市共建国家级自动气象站9个,区域自动气象站312个,土壤水分观测站3个,灰霾观测站9个,负氧离子站5个,农田小气候站10个,大气电场仪38个,雪深自动观测站6个,新一代天气雷达1部。全市霾平均日数22天。全年平均温度18.4度,日照时数1304.8小时。
全年完成造林更新10003公顷,比上年增长3.0%,其中荒山荒(沙)地造林3782公顷,有林地造林157公顷,迹地更新造林4432公顷。森林抚育改造6.4万公顷,增长1.5%。义务植树452万株,比上年减少15.5%。育苗面积1413公顷,增长10.0%,其中新增140公顷。森林覆盖率为80.79%。
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全市地表水96个断面的水质监测,有95个断面年均值满足相应水功能要求。地表水断面I-III类水比例为98.96%。市区PM2.5浓度平均为38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AQI)为90.1%,空气质量优良的天数达到327天。城市声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各标准适用区平均值均低于相应标准。全市累计创建国家级生态县3个,省级生态县(市、区)9个,国家级生态乡镇92个,省级绿色学校107所,建成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9个。
全市建有各级自然保护区(含自然保护小区)56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自然保护区面积44.05千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53%。建有市级以上森林公园11个、湿地公园2个。
全市园林绿地面积4603.34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1171.43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31平方米。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比上年下降6.5%,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7.0%。
全年共发生各类事故(不含火灾)371起、死亡235人、受伤298人,同比分别下降7.9%、13.0%和17.5%。未发生各类较大及以上事故。道路交通共发生事故344起、死亡207人、受伤297人,分别下降2.3%、2.8%和17.0%。
全年因山洪爆发等自然灾害死亡40人,受伤1人,倒塌房屋318间,损坏房屋5131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74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1.91亿元。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事故27起、死亡28人,分别下降47.1%和50.9%。
注释: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全市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人均生产总值按年平均常住人口口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