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6-04-01 泰州市统计局
卫生事业加快发展。年末拥有各类卫生机构1970家,其中医院、卫生院175家,卫生防疫防治机构12个,妇幼卫生保健机构6个;各类卫生机构拥有病床21874张,其中医院、卫生院21500张;拥有卫生技术人员31000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1300人、注册护士8769人。其中乡镇卫生院151个,床位7204张,卫生技术人员7198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3959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100%。
 
体育事业持续发展。创成“江苏省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全部建成并通过省级验收,农村“2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全面启动迅速。全市拥有市属体育单项协会34个、团体会员320个、个人会员近4万人;城乡晨晚练健身点2500多个,达到每万人拥有5个健身点目标。连续8年,市体育局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全国群众体育优秀组织奖”。“姜堰溱潼会船节”、“凤城河公开水域全国邀请赛”、“溱湖铁人三项赛”等品牌赛事活动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创成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1个,国家级、省级体育俱乐部31个,省级体育传统校11所。拥有市级校园足球布局学校38所、市级校园篮球特色学校54所。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上,夺3金2银2铜。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面积2.93平方米。
 
十一、资源环境、节能降耗和安全生产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着。市本级通过省级生态市考核验收,姜堰、海陵、高港通过国家级生态区考核验收,泰兴、靖江分别通过国家级生态市考核验收和技术评估,兴化通过省级生态市考核验收,新增4个国家级生态镇。实施大气环境监测和重污染天气预警,狠抓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及好于二级标准天数比例达到71.2%,环境污染治理项目1316个;地表水好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84.2%;城镇污水达标处理率达85.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8%,村庄环境整治达标率100%。加强绿色泰州建设,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3.4%。
 
节能降耗持续推进。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782.89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13.9%,其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321.13万吨标准煤,增长55.4%;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177.14万吨标准煤,下降1.6%。规模以上工业万元产值能耗为0.07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下降1.4%,其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4.32吨标准煤/万元,增长2.3%;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0.13吨标准煤/万元,下降16.9%。高耗能制造业完成投资257.28亿元,比上年增长4.4%,高耗能制造业占工业投资的比重下降4.9个百分点。
 
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全市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94起,死亡124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比上年分别下降14.9%、10.8%,死亡人数控制在省下达指标范围内,占93.2%。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形势保持平稳。全市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和农业机械死亡人数都在省下达控制指标以内。危化品、人员密集场所、造拆船、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较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全市共发生三起较大事故,占省下指标的75%。从地区看,泰兴、兴化、海陵各发生一起较大事故。从行业看,道路交通发生较大事故两起,建筑施工发生较大事故一起,未发生工贸企业较大及以上事故。全市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0.005人,下降95.5%。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平稳增长。年末167.92万户,户籍总人口507.85万人,其中市区163.54万人,其中女性248.93万人,性别比104.01。当年出生人口4.67万人,人口出生率9.20‰;死亡人口4.25万人,人口死亡率8.36‰;人口自然增长率0.8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464.16万人,其中市区162.25万人。新型城镇化扎实推进。年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1.55%,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
 
居民生活持续改善。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92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10元,均比上年增长8.8%,剔除价格因素,实际均增长7.0%。城镇常住居民、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分别为21008元和11844元,分别增长7.6%和9.2%。
 
就业形势整体良好。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着力解决困难群众就业问题。全年新增城镇就业9.9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1.23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6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79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89%。
 
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98.0%,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83.78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20.34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470.5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63.7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82.52万人。城乡低保户数分别为8119户、47861户,低保人数分别为12987、73593人。全年累计投入低保资金2.2亿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570元/月/人,农村提高到不低于420元/月/人,靖江市、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70%,全年救助城乡困难群众22.4万人次,累计支出资金8664.2万元。发挥临时救助应急救难功能,对因病、因灾及子女就学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累计投入资金2573万元,救助困难家庭8万户次。
 
注:
 
(1)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值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本公报使用的数据为年度快报数,最终数据以《泰州统计年鉴-2016》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