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年末全市拥有各类社会福利单位154个,社会福利床位数31868张,收养各类人员15431人。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为100%。全市共有低保对象5.81万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75亿元;筹集医疗救助资金8230万元,救助医疗困难群众4.2万人次;发放救灾款422万元,救济灾民1万人次,改扩新建避灾场所479个。社区服务功能日趋完善,建立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52个、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站)300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站)3576个、捐赠接收站(慈善超市)116个。全市共有社会组织4561家,其中社会团体198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575家。全市共有抚恤优待对象37465人,发放抚恤金16647.17万元、义务优待金8578万元、困难补助经费759.19万元,退役义务士兵自主就业率达到100%,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3463.15万元。
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2.23万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9.21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48.84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82.28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77.34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8.46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45.23万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人数26.22万人。
注: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人口数为公安部门统计年报数;
(3)公报中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人均生产总值按户籍人口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