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2016-05-25 昌吉州统计局
 
2015年享受城市低保待遇13万人次,发放低保金4408.5万元;享受农村低保待遇17.1万人次,发放低保金3203.4万元。享受城乡医疗救助43091人次,支出资金2235.9万元。全州共有五保户2682人,其中,集中供养705人,分散供养1948人。集中供养平均标准达到每年每人8000元,分散供养标平均准达到每年每人4845元。
 
十四、环境
 
环境:昌吉州在7个县级城市配备了11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根据监测结果显示,2015年昌吉州7个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水质:2015年,昌吉州8条主要河流水质总体优良,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其中,监测的15个断面水质类别为:Ⅰ类水质占13.3%、Ⅱ类占66.7%、Ⅲ类占20.0%;天池水质为Ⅱ类,湖水整体营养状态为贫营养,属优级水质;全州7个县级城市8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州3个工业园区地下水水质呈良好级,与去年相比,水质保持稳定。
 
2015年全州81.4%的城市区域噪声总体水平为一级和二级,州府昌吉市区域噪声总体水平为一级和二级的占70.5%。全州98.8%的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总体水平为一级和二级,州府昌吉道路交通噪声总体水平为一级和二级的占96.3%。全州城市各类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99.5%,夜间达标率为96.2%。
 
全州工业废水排放量1190万吨,其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13771吨,氨氮排放2749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4280万吨,其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7112吨,氨氮排放894吨。
 
工业废气排放量3415亿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排放79782吨,氮氧化物排73487吨,烟粉尘排放43228吨;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13537吨,氮氧化物排放2164吨,烟粉尘排放9954吨。
 
注:
 
1、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均为现价,其增速是按可比价计算,数据均为初步核算数。
 
2、地区生产总值*数据包括昌吉州辖区内的兵团;其余的经济社会各项指标如没有特殊说明的均不包括兵团数据。
 
3、本年畜牧数据由畜牧部门提供,上年基数为统计局2014年四季度快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