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6-05-05 牡丹江市统计局
 
全市限额以上贸易企业258户,实现零售额160.3亿元,同比增长14.3%。其中:批零贸易业225户,实现零售额155.6亿元,同比增长14%;住宿餐饮业33户,实现零售额4.8亿元,同比增长23.3%。
 
六、对外经济和招商引资
 
全市(本部分含绥芬河)共实现进出口总额48.9亿美元,同比下降59.2%。其中出口总额17.9亿美元,同比下降74.4%;进口总额31.1亿美元,同比下降38%;对俄进出口实现25.9亿美元,同比下降62.7%;对日进出口实现1亿美元,同比下降18.8%;对韩进出口实现0.4亿美元,同比下降77.9%。从主要商品出口看,出口服装及衣着附件2.5亿美元,同比下降87.3%;出口机电产品2.2亿美元,同比下降82.8%;出口箱包及类似容器1.1亿美元,同比下降62.9%;出口鞋类2.1亿美元,同比下降73.1%。从主要商品进口看,进口原油410.4万吨、15.2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0.9%、下降47.7%;进口原木392万立方米、5.2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6.8%、14.1%;进口肥料74.9万吨、2.3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12.6%、12.8%;进口锯材160.1万立方米、3.4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2.7%、28.9%。
 
全市招商引资到位资金818.1亿元,同比增长14%,其中国内招商引资到位资金785.8亿元,同比增长14.1%;外商投资企业合同总投资0.7亿美元;合同直接利用外资额0.2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额4.6亿美元,同比增长2.8%,其中实际直接利用外资额0.3亿美元,同比增长71.1%。
 
七、交通和旅游
 
全市(本部分含绥芬河)公路客运量3088万人,同比下降13.9%;旅客周转量16.5亿人公里,同比下降12.7%;公路运输货运量2863万吨,同比下降5.9%;货物周转量42.7亿吨公里,同比下降2.9%;民航起落5568架次,同比增长21.6%;旅客吞吐量65.1万人,同比增长19.8%。
 
全市共接待国内外旅游者1483.3万人,同比增长26%,其中国内旅游人数1413.3万人,同比增长27.7%;接待境外旅游人数70万人,同比下降1.2%。实现旅游业总收入93.1亿元,同比增长35.1%,其中:国内旅游收入68.1亿元,同比增长40.7%;外汇收入4.1亿美元,同比增长21.9%。
 
八、财政和金融
 
全市(本部分含绥芬河)实现全口径财政收入107.4亿元,同比下降23.6%。其中,市区完成47.3亿元,同比下降25.8%;县(市)完成60亿元,同比下降21.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9亿元,同比下降33.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42.2亿元,同比增长1.2%。
 
全市完成税收总额92.6亿元,同比下降9.3%。其中:国家税收42.8亿元,同比下降10.6%;地方税收49.8亿元,同比下降8.4%。
 
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304亿元,比年初增加100.2亿元;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681.1亿元,比年初增加80.7亿元;储蓄存款余额885.2亿元,比年初增加38.9亿元。
 
九、社会事业
 
全市现有研究生培养单位2所,招生328人,在读784人,毕业147人;现有高校7所,招生1.5万人,在校5.1万人,毕业1.4万人;普通中学(初中、高中)113所,在校生8.1万人;普通小学169所,在校生9.1万人;特殊教育学校6所,在校生589人;幼儿园331所,在园幼儿3.1万人。
 
全市全年取得科技成果68项;签订技术合同22份,成交金额12491万元。
 
全市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9.2%;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9.8%;有线电视用户51.2万户,同比下降4.5%,其中有线数字电视用户50.4万户,同比增长0.6%。
 
全市国内比赛获得金牌3枚、银牌2枚、铜牌4枚;举办全民性运动竞赛26次,参加人数3.5万人。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截止到年末,全市(人口部分含绥芬河)总人口276.4万人,其中市区96.8万人。全市户籍人口262万人,其中市区88.3万人。在户籍人口中:非农业人口157.9万人,农业人口104.1万人;男性人口和女性人口比例为1.067:1;出生人口1.5万人,死亡人口1.6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25‰。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673元,同比增长7.8%;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1868元,同比增长11.9%。城镇登记失业率3.38%,同比下降0.02个百分点。市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711元,同比增长6.7%;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875元,同比增长0.1%。
 
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59.2万人,同比增长5.7%;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4.4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0.3万人,同比下降18.2%;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93.3万人,同比增长1.2%。
 
十一、环境保护
 
据初步统计,全市万元GDP能耗为0.6651吨标准煤,同比下降4.01%。
 
市区饮用水水源地均符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
 
注: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及三次产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口径为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口径为计划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
 
5、八大支柱产业包括:林木工业、造纸工业、食品工业、能源工业、石化工业、新材料工业、医药工业、石油机械工业;
 
6、因行政区划调整,未明确标注指标均为不含绥芬河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