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6-05-03 朝阳市统计局
 
全年在辽宁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获得8枚金牌、6枚银牌、4枚铜牌。在辽宁省首届国际武术节,获得46金12银4铜。参加辽宁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获得8金19银14铜。全年成立单项体育协会23个,体育俱乐部28个,社会体育指导站2100个。
 
十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11元,比上年增长8.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9%。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514元,增长7.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7%。
 
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7.9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6.2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7.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4.1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8.1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8.3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达到145.5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225.3万人。6.3万城镇居民和8.1万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
 
年末收养性社会服务机构142个,其中城市收养性社会服务机构52个,农村收养性社会服务机构90个。提供收养服务床位8291张,收养各类人员4556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4.2亿元,直接接受社会捐助578.4万元。
 
十四、公共事业、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全市共新建、改造道路45条115.03万平方米。其中,主城区新建、改造道路12条6.5万平方米。全市新建、改造排水管网110.6公里。其中主城区新建、改造18.23公里。市区排水管道总长达272公里。其中,雨水管道108公里,污水管道102公里,雨污合流管道62公里。市政设施完好率达95%;路灯亮灯率达98%。到年末,全市建城区绿地面积达到1546.19平方米,绿化覆盖率27.09%。城区燃气管道总长357.42公里,燃气总用户达14.82万户,天然气供应总量1175万立方米,城市气化率94.69%。
 
全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污水处理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自来水用水普及率98.7%。全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0.6%。
 
全年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达到303天,空气环境质量达标率为83%。其中,优级天数94天,比上年上升47天;污染天数62天,下降9天。全年空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排在全省第一。全年城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浓度均值分别为83微克/立方米、31微克/立方米和2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浓度符合国家2级标准。
 
全年工矿商贸企业事故20起,死亡24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30起,死亡23人,13人受伤;农业机械事故2起,死亡2人;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169起,死亡93人;火灾事故1435起,受伤1人。
 
十五、人口和劳动就业
 
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340.9万人。其中男性人口174.1万人,占全市人口比重51.3%,女性人口166.2万人,占全市人口比重48.7%。全年出生人口39878人,出生率11.70‰;死亡人口20292人,死亡率5.95‰;自然增长率5.75‰。
 
全年城镇累计新就业人员50112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68%。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人均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三次产业划分执行新标准,将“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以及“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三个大类一并调入第三产业。
 
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为500万元及以上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