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每月2182元,比上年提高210元。失业保险金人均支出标准为每月965元,与上年持平。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市区和开发区1300元,四县(市)1050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九城区每人每月580元,四县(市)每人每月505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九城区每人每月355元,四县(市)每人每月295元。
全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5.09亿元。其中,城市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92亿元,4.7万户、7.04万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17亿元,3.04万户、5.4万人享受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599户、0.56万人享受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3884户、0.86万人享受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
启动“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服务模式试点,10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77个农村幸福院投入使用。新增30个社区日间照料站。到2015年末,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机构170个,床位3.8万张,入住养员2.1万人。
全年福利彩票销售23.82亿元,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6.58亿元。全年共募集慈善资金1190.9万元。
十七、人口与就业
2015年末,全市常住人口829.1万人,比上年末增长0.05%。户籍人口730.4万人,下降0.06%。其中,市区人口529.9万人,县(市)人口200.5万人;男性人口361.4万人,女性人口369万人。人口出生率6.70‰,降低3.17个千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105.2;人口死亡率8.28‰,提高0.35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1.58‰,降低3.52个千分点。
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146.8万人,比上年末下降4.5%,其中在岗职工136.5万人,下降4.1%。在岗职工中,国有经济单位60.3万人,减少2.7万人;集体经济单位3.7万人,减少0.4万人;其他经济单位72.5万人,减少2.8万人。在岗职工产业分布,第一产业0.3万人,与上年持平;第二产业60.7万人,减少4.1万人;第三产业75.5万人,减少1.8万人。
启动“万人创业工程”,开展“双创”系列活动,全年实名制就业22.84万人,新增创业人员1.8万人。援助就业困难群体就业0.82万人。2015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0.4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18%。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为500万元及以上项目。
[5]装备制造业包括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
[6]限额以上网上商品零售额是指限额以上企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取得订单,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含增值税),付款可以在网上进行,也可以在网下进行。公共网络包括计算机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
[7]2015年公路客货运量核算方法和统计口径发生变化,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8]移动电话交换机容量是指移动电话交换机根据一定话务模型和交换机处理能力计算出来的最大同时服务用户的数量。
[9]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是指报告期末在电信企业登记注册,通过xDSL、FTTx+LAN、FTTH/0以及其他宽带接入方式和普通专线接入公众互联网的用户。
[10]县(市)经济统计口径为辽中县、康平县、法库县、新民市。
[11]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