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十一、科学技术和教育
全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354.7亿元。年末从事科技活动人员25.6万人,其中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13.8万人。全年专利申请52603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5561件;授权专利25104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6731件。全省所在单位主持和参与完成的国家科技奖(通用项目)13项。主持完成的国家科技奖4项,其中技术发明二等奖3项,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参与完成的国家科技奖9项,其中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7项。全年登记技术市场成交各类技术合同13376项,技术合同成交额340.8亿元。
年末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1323个,其中国家检测中心35个。年末管理体系认证机构6个,产品认证机构4个,获得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7603种。年末法定计量技术机构133个,强制检定计量器具815万台件。全年制定、修订地方标准203项。年末气象雷达观测站点7个,卫星云图接收站点14个;地震台站18个,地震监测中心1个。
全年研究生招生3.4万人,在校生9.9万人,毕业生2.8万人。普通本专科招生26.6万人,在校生99.9万人,毕业生26.4万人。普通高中招生21.2万人,在校生62.5万人,毕业生21.6万人。初中招生31.9万人,在校生97.8万人,毕业生34.7万人。普通小学招生31.3万人,在校生198.9万人,毕业生32.0万人。幼儿园在园幼儿91.3万人。特殊教育招生0.1万人,在校生0.9万人,毕业生0.1万人。义务教育巩固率97.2%。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9.0%。
十二、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文化馆、艺术馆124个,公共图书馆129个,博物馆64个,档案馆153个。年末有线广播电视实际用户850.2万户,其中数字电视实际用户752.8万户。年末广播人口覆盖率99.05%,电视人口覆盖率99.13%。全年出版报纸69种(不含校报),出版量10.4亿份;期刊312种,出版量0.9亿册;图书12139种,出版量1.3亿册。
年末各类卫生机构36131个,其中医院1190个,卫生院1034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3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165所,村卫生室20120个。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78所,社区卫生服务站787所。年末各类卫生机构拥有床位28.4万张;卫生技术人员27.8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1万人,注册护士12万人。
全年在国内外各项比赛中,辽宁运动员11人18项23次获得世界冠军,7人6项7次获得亚洲冠军,131人67项91次获得全国冠军。在第三十一届夏季奥运会上,辽宁运动员获得2枚金牌、2枚银牌、3枚铜牌。
十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040元,比上年增长6.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3%。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876元,增长5.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81元,增长6.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9%。
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799.6万人,比上年末增长1.1%。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039.6万人,增长0.5%。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376.0万人,下降0.8%。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635.6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740.4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1847.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665.4万人,其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10.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886.4万人,其中农民工137.3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789.4万人。62.0万城镇居民和77.9万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全年资助143万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年末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1586个,其中城乡养老服务机构1463个;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床位18.1万张。全年收养救助人员10.7万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09.6亿元。辽宁省慈善总会接受捐赠3.3亿元。
十四、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23%。年末用水普及率98.97%,燃气普及率96.7%。年末城市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3.5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6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3%。
城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为79微克/立方米、46微克/立方米、34微克/立方米和31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浓度符合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7.6%。城市功能区噪声总达标率86.4%。
86个“水十条”考核断面中,42个为Ⅰ~Ⅲ类水质,占考核断面的比重为48.8%;25个为Ⅳ类水质,占29.1%;9个为Ⅴ类水质,占10.5%;10个为劣Ⅴ类水质,占11.6%。
监测的55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以达标水量评价,水质总达标率97.4%,其中地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9.0%,地下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1.7%。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总达标率94.7%。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348人。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61;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388,比上年下降25.4%;道路运输事故死亡952人。
十五、人口
根据1‰人口抽样调查推算,年末常住人口4377.8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949.3万人,占67.37%;乡村常住人口1428.5万人,占32.63%。
全年出生人口28.9万人,出生率6.60‰;死亡人口29.7万人,死亡率6.78‰;人口自然增长率-0.18‰。
年末全省0~15岁(含不满16周岁)人口489.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11.18%;16~59岁(含不满60周岁)人口2941.0万人,占67.18%;60周岁及以上人口947.6万人,占21.64%,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591.3万人,占13.51%。
注释:
1.本公报中2016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指标数据在年报时可能还有调整。
2.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建设项目起点为500万元及以上项目;限额以上批发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限额以上零售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