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2)

2017-03-15 广东省统计局
 
全省高新技术企业19857家;高新技术产品产值5.9万亿元,增长10.0%。拥有国家工程实验室12家,省级工程实验室59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3家,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61家;已建立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651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87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831家。拥有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42家。认定技术创新专业镇413个。
 
全省共有建成或在建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75个,省级授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213个;共有法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22个,其中法定质量计量综合检测机构20个;共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90个,省质监局专项授权计量技术机构20个,标准化技术机构12个,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8个。截至2016年底,获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的实验室2438家,获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三大管理体系认证企业94875家,获得3C产品认证的企业17388家。
 
全省共有天气雷达11部。卫星云图接收站点2个。共有地震观测台站545个,地震台网11个。全省近岸海域各类海洋观测、监测站点54个(含各县局)。测绘部门共出版地图93种,出版测绘图书10种。
 
十一、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省共有各类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公有制)82个,群众艺术馆、文化馆145个,县级及以上公共图书馆147个,博物馆、纪念馆179个。全省有广播电台22座,电视台24座。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和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均为99.9%。有线广播电视用户1874.12万户,有线数字电视用户1730.70万户,分别比上年末增长0.8%和2.5%。全年出版报纸27.64亿份,各类期刊1.29亿册,图书2.91亿册。全省共有综合档案馆141个。
 
年末全省共有各类卫生计生机构49124个(含村卫生室),其中,医院1381个、卫生院120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566个,妇幼保健机构128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135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7个,卫生监督机构195个、村卫生室26886个。全省卫生机构拥有在岗职工82.2万人,增长6.6%;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4.4万人,注册护士28.4万人;拥有医疗床位47.3万张,其中医院37.2万张。全省1174家乡镇卫生院拥有卫生技术人员7.4万人,床位5.5万张;137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拥有卫生技术人员0.8万人,195家卫生监督机构拥有卫生技术人员0.4万人。甲、乙类传染病发病总数347340例,死亡1091人;发病率320.16/10万,死亡率1.01/10万。
 
全省体育健儿在国内外重大比赛中,获得111项次全国冠军,19人次世界冠军,4人获5项奥运冠军,破全国纪录4项次,破世界记录2项次。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水资源总量2454.50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27.0%。年平均降水量2351.08毫米,较上年增长25.4%。年末全省大型水库蓄水总量175.32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0.6%。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4564.81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2.7%。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75%。全社会用电量5610.13亿千瓦时,增长5.6%。其中,工业用电量3602.65亿千瓦时,增长4.5%。
 
全省江河省控监测断面中,Ⅰ-Ⅱ类水质的断面比例50.0%,Ⅲ类水质的断面比例28.2%,Ⅳ类水质的断面比例8.9%,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4.0%,劣于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8.9%。近岸海域海水质量达到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占70.6%;二类海水占14.6%;三类海水占4.8%;四类、劣四类海水占10.0%。
 
全省平均灰霾天气日数29天,比上年减少6天;全年日照时数1622.0小时,接近正常年份1755.1小时。全年全省(21个地级以上城市)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1个城市二氧化硫(SO2)年均值均达到一级标准;19个城市二氧化氮(NO2)年均值达到一级标准;21个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均达到二级标准,其中2个城市达到一级标准;16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达到二级标准;19个城市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数年均值达到二级标准;21个城市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数年均值均达到一级标准。全省21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天数比例平均为92.7%,较上年上升1.2个百分点。建成污水处理设施464座,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2400万吨,增长22.4%;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2%。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8平方米,增加0.4平方米。
 
全年农作物受灾面积747.6千公顷,洪涝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4.98亿元。海洋发生赤潮13次,累计面积945平方公里。发生各类地质灾害213起,造成死亡人数22人,直接经济损失0.445亿元。
 
全年完成营造林101.49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9.38万公顷、当年新封山(沙)育林9.60万公顷、退化林修复6.00万公顷、人工更新5.10万公顷、森林抚育71.41万公顷。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8.98%。全省共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5个,自然保护区面积33.8万公顷;国家地质公园8个,面积10万公顷;地质遗迹保护区6个,面积4万公顷。
 
全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8331起,死亡3951人,受伤7453人,直接经济损失33631万元。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4935起,上升0.9%;死亡5557人,下降0.1%;受伤27019人,下降3.0%;直接经济损失7428.82万元,上升9.4%。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为0.46人。
 
注:
 
1.本公报中2016年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由500万元调整为2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起点由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增速为可比口径。2012年四季度,国家统计局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2013年起按照新的调查口径对外发布城乡一体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分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由于新老调查方案在调查范围、调查对象、城乡划分标准、样本抽选、计算和汇总方式、指标口径等方面变化较大,改革后新口径数据和旧口径数据存在不可比的差异。从2015年起,“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更名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各项存款余额中,“单位存款”更名为“非金融企业存款”、“储蓄存款”更名为“住户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