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7-04-17 德州市统计局
 
医疗卫生条件改善。全市拥有政府办(卫生部门)医疗卫生机构210处,其中:综合医院14处,中医院11处,乡镇卫生院137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3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处,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局3处,妇幼保健院(所、站)12处,采供血机构1处,其他机构7处。全市医疗机构拥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87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11940人,注册护士10873人。全市医疗机构实际开放床位数23202张。
 
体育运动广泛开展。成功举办了第六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节。全市45%的县(市、区)、43%的乡镇(街道)和53.5%的行政村建成了相应规模的体育健身工程。共承办7项国家级体育比赛,8项省级体育比赛。我市运动员在省级以上体育比赛中共获得16枚金牌、7枚银牌、7枚铜牌。
 
十、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增强。城市基础设施完成投资38.6亿元。新增道路面积96.74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地面积229.48公顷,供热面积852.71万平方米,排水管道88.08公里。市区自来水年供水量3461.8万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1992.0万立方米;天然气年供气量1.79亿立方米,液化石油气供气总量4920吨。市区集中供热面积3328.90万平方米;年末城区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用户已达28.52万户。用水普及率和用气普及率分别达到95%和96%。
 
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3.77%,比上年提高2.04个百分点。
 
新农村建设成效显着。村镇建设完成投资99亿元,新建农房12183户,完成投资10.3亿元,改造危房4660户,完成投资10900万元。年末,全市已开工建设农村新型社区430个,40万农户搬入新社区;同步配套建设农村产业园区900个,其中,初具规模的415个,近46万农民实现了家门口就业,来自各类园区的收入占总收入的65%以上。已建成入住的320个社区中,有85%全部实现“五化八通八有”,85%的社区实现了通暖通气,92%的社区配套建设了幼儿园或小学、敬老院或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保障性安居住房建设力度大。新开工棚户区18981套(户),开工率为115.1%;连同往年结转项目基本建成20277套。新增发放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348户,棚改货币化安置11850户,货币化安置率62.4%。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全市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分别为81微克/立方米、141微克/立方米、34微克/立方米、40微克/立方米,分别下降19.8%、13.0%、17.1%、13.0%。“蓝天白云”天数182天,同比增长29.1%。主要河流化学需要量(COD)、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27.9毫克/升、0.68毫克/升,分别改善5.7%、30.9%。
 
安全生产事故持续下降。全市纳入考核统计范围的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农业机械)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47起,死亡85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32起,下降4.35%,死亡75人,下降3.85%。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为0.029,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死亡率为0.46,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2.37。
 
十一、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自然增长率提高。全年出生人口99635人,出生率17.0‰;死亡人口30223人,死亡率5.16‰;人口自然增长率11.84‰,比上年提高6.39个千分点。年末常住人口579.2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11.45万人,乡村人口267.78万人。
 
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67元,比上年增长9.0%;人均消费支出11994元,增长8.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760元,增长8.2%;人均消费支出14131元,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48元,增长8.7%;人均消费支出9887元,增长8.4%。
 
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1.86万、511.12万(职工69.78万人、居民441.33万人)、36.61万、60.03万和40.10万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34.44亿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均增加190元,实现“十二连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6.44亿元,支付医疗保险费15.29亿元。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380元提高到420元。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04.58万人,基础养老金标准由85元提高到100元,为89.58万名老年居民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10.3亿元。全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14.6万人,其中,城市1.8万人,农村12.8万人。五保对象1.07万人,供养支出4264.9万元。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数160个,床位2.06万张。社会福利企业20家,安置残疾人员321人。
 
1.公报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或初步核算数。
 
2.全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按1:6.9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各类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其中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按1:6.9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民营市场主体包括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5.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6.“市区”、“城区”指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开发区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