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8)

2017-04-15 莆田市统计局
 
全年全市有效监测天数为352天,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及以上的共339天,占全年的96.3%,比上年下降1.2%,与省里要求的97.9%有较大差距;PM2.5等六项指标均达到二级标准,其中PM2.5均值为0.029mg/m3,比上年下降6.5%;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04,比上年下降0.22,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提高。
 
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8%,市县污水处理率88.0%。
 
全年海洋受台风影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7434.5万元。全年未发生(现)海洋赤潮。
 
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53起,死亡85人,其中生产性道路交通方面共发生事故245起,死亡76人。工矿商贸方面未发生事故8起,死亡9人。生产性火灾方面、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水上交通方面(单列统计)方面未造成人员死亡。全市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047。
 
注:
 
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不做机械调整。
 
2.本公报莆田市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本公报卫生机构数含村卫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