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7)

2017-04-10 宿迁市统计局
-6.9
 
其中:发明专利
 
162
 
-16.5
 
年末有效发明专利
 
734
 
30.4
 
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基础教育进一步夯实。新增省优质幼儿园14所,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成立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4个学段发展联盟。全市基础教育集团拥有成员学校184所,集团化办学覆盖率达54.0%。高考成绩持续攀升,2016年全市本科录取15999人,录取率55.51%。全市录取清华、北大19人,位居苏北前列。构建适合宿迁实际的现代职教体系,新增5所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13个省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省现代化中职专业群。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在省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中获得奖牌140枚,比上年净增26枚。高端技能大赛成绩取得历史性突破,在全国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中获得3金2银,1人获得“2016中餐烹饪世界锦标赛”果蔬雕刻项目亚军。
 
医疗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医疗机构建设加快,全市医疗卫生资产突破160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正式投入运行,市人民医院新门急诊大楼、市儿童医院新院、市体检康复中心等卫生重大项目有序推进,沭阳县人民医院获批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市人民医院顺利通过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复核评价。顺利完成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构整合,全市共成立乡镇(街道)卫计中心120个,并正常开展工作。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全覆盖。全市129个乡镇医院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平均销售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占比75%、品种占比57%,门诊次均药品费用和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分别较上年下降18.0%和7.0%。新农合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市新农合参合人数达383.4万,参合率99.7%,连续六年稳定在99%以上。2016年,全市新农合补偿164.35万人次,累计补偿18.76亿元,较上年增加2.67亿元。
 
公共文化服务继续提升。市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建成使用,宿迁音乐厅成功运营,文化建设工程综合指数跃居苏北首位。市区新增可成科技数字图书馆、高新区图书馆等市图书馆分馆5家,新增项里等城市书吧4处和“第五空间”24小时自助图书馆2处。各级文化部门全年实现送戏524场次,送电影10596场次,流转配送图书12万册。推进乡镇电视整转工作,乡镇镇区数字电视信号通达率实现100%;数字电视用户累计42万户,比上年增长13.5%。成功举办书画作品进省展、晋京展,6人次入选中国书法兰亭奖,30余件作品入选全国美展,6部文艺作品获省第九届“五个一”工程奖。市青年乐团、拂晓艺术团、大拇指艺术团揭牌成立,促进了文艺事业进一步活跃。
 
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加快人文关怀城市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全市城镇化率57.5%,较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中心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大到85平方公里,人口增至75万人。成功摘得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省优秀管理城市等一系列桂冠。
 
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显着。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全面完成2016年空气质量国(省)考约束性指标,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增幅位居全省第四,PM2.5年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减降24.3%,提前一年达到“国十条”考核要求,三县空气质量全面完成市考目标。国考断面、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省考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92.3%,优Ⅲ比例高于省定目标4个百分点。高水平实施绿化工程。五年来中心城市累计新(改)建绿地5.6万亩,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39.7%和42.7%。植树造林工程稳步推进。五年来累计新造成片林41.89万亩,林木覆盖率提高到30.1%,居全省第二位。
 
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提升环保基础设施水平。实施“雨污分流”,五年来累计铺设雨污水管网1470公里,实现雨污分流面积130平方公里。大力推进高清监控“四大工程”,织密防护“天网”。污水处理设施不断健全。五年来新(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厂6座,日污水处理能力达51.75万吨,提高了0.85倍;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有机生物处置中心、危险废物填埋场等先后建成,生活垃圾转运处置体系基本建成。
 
节能减排效果显着。2016年,全市能耗总量略有上升,能源利用率和节能降耗向好发展。全市单位GDP能耗0.37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下降1.8%;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45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下降2.1%;单位GDP电耗为0.07万千瓦时/万元,比上年上升2.3%。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市人口逐年增长。2016年末,全市户籍总户数150.12万户,比上年增加0.84万户;户籍总人口591.60万人,比上年增加5.32万人;常住人口487.94万人,比上年增加2.56万人;常住人口出生率14.12‰,死亡率7.29‰,人口自然增长率6.83‰;全市城镇常住人口280.71万人,比上年增加11.18万人,增长4.1%。
 
表122016年全市常住人口数及其构成表
 
指标
 
年末数(万人)
 
占总人口比重(%)
 
全市总人口
 
487.94
 
100
 
其中:城镇
 
280.71
 
57.53
 
乡村
 
207.23
 
42.47
 
其中:0-14岁(含不满15周岁)
 
95.21
 
19.51
 
15-64岁(含不满65周岁)
 
340.05
 
69.69
 
65周岁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