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6)
启动绍兴市政府与浙江大学第二轮医学合作,合作学科增加到20个。运行“健康绍兴APP”升级版。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新昌县开展卫生重点县建设,嵊州市开展基层补偿机制改革试点。23个政府性投资项目有序推进,嵊州市人民医院投入运行,PET/CT落户绍兴。实施“4个100”健康促进工程,组织义诊咨询和健康宣教进基层活动4486场,9家卫生院开展医养结合试点。落实计划生育国策,平稳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全年再生育审批1181例。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0.6%,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72.5%,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1.6%。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率100%。有效处置H7N9病例和境外输入登革热病例。
开展万人登山周、绍兴版各类马拉松、“全民健身日”活动,全市全年举办的各级各类全民健身活动超过1000场。举办了国际皮划艇马拉松经典系列赛,来自14个国家和国内15个省市319名运动员参赛。酷玩小镇、e游小镇列入省第二批体育小镇培育名单之一。当年绍兴运动员共获得国际比赛金牌1枚、银牌2枚、铜牌3枚,获得洲际比赛金牌4枚,全国比赛金牌45枚、银牌18枚、铜牌22枚;省锦标赛金牌92枚、银牌134枚、铜牌138枚。
全市体育部门所属的公共体育场地和乡镇(街道)及村的多功能体育场地全部免费或低价向社会开放,符合条件的527所学校向市民开放。市奥体中心在游泳、羽毛球、乒乓球、篮球四大项目对外开放的基础上,新增击剑培训项目,填补了绍兴击剑竞技运动的空白,提高大型场馆综合利用效能。
全年全市体育彩票销售8.59亿元,比上年增长31.9%。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市统计局1%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年末常住人口498.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00万人。
据市公安局人口户籍年报统计,年末总户数161.53万户,与上年末的161.43万户略有增加。户籍人口444.53万人,其中男性221.92万人,女性222.61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49.9%和50.1%;全年出生人数38469人,出生率8.67‰;死亡人数26989人,死亡率6.08‰;人口自然增长率2.59‰,比上年提高2.16个千分点。
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全年全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506元,比上年增长8.1%。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305元,增长7.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744元,增长8.2%。
表10:2016年绍兴城乡常住居民收入增长情况
全体常住居民城镇常住居民农村常住居民
绝对数(元)比上年增长(%)绝对数(元)比上年增长(%)绝对数(元)比上年增长(%)
人均可支配收入415068.1503057.6277448.2
其中:工资性收入233189.3279688.61604410.0
经营净收入90866.396147.482604.1
财产净收入41024.662133.58006.8
转移净收入50019.265108.0264011.1
全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541元,比上年增长3.2%。其中,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分别为28858元和17787元,增长2.5%和3.9%。
年末全市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1.1平方米,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4.1平方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2.1平方米。
年末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47.73辆,比上年末增加6.39辆;拥有计算机78.17台,其中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68.44台,分别增加0.75和1.66台;拥有移动电话229.32部,其中接入互联网的移动电话114.27部,分别增加13.24和16.27部;拥有洗衣机92.53台、电冰箱(柜)102.58台、彩色电视机194.71台、空调174.58台、热水器91.43台,分别增加4.14、4.94、11.74、16.24和4.77台。
年末全市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319.25和456.02万人,比上年分别下降4.3%和6.5%。城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27.05万人,增长3.6%。
在新一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测评中,绍兴市列全国第十四位,浙江省首位。成功争创全国唯一智慧居家养老标准化试点,全面启动全国智慧居家养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建成14个社区(村)智慧居家养老示范基地。发放养老服务补贴4.45万人,发放资金2576.48万元。新增养老机构床位7609张,其中护理型床位4854张,新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826家,实现全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覆盖。
年末在册低保对象57210人,其中城镇9054人,农村48156人。低保资金(含各类补贴)支出2.57亿元;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687元和665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1%和22.0%。获得生活补助的城乡低收入家庭持证重度残疾人28082名。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全市有4185名16周岁以下农村留守儿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提高到1610元,社会散居孤儿提高到970元,其他困境儿童随散居孤儿同步调整发放标准。新建避灾安置场所107个,累计建成总数达1454个,用于避灾面积63.36万平方米,可容纳18.79万人,实现乡镇级避灾安置场所100%全覆盖,村级避灾安置点覆盖率50.2%以上。当年有8个社区被命名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0个社区被命名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救助临时困难群众7956户,17050人次,支出临时救助金2093.99万元。医疗救助108.48万人次,支出救助金1.22亿元。支出善款1.10亿元,救助41.43万人次。全年福利彩票累计销售13.10亿元,总销量居全省第五位。
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21999套,完成省定目标的163.0%;竣工22749套,完成省定目标的137.9%。全市城中村改造新开工18940套,完成省定目标的121.4%,其中货币化安置9752套。危旧房治理改造194幢,完成省定目标的155.45%。拆除违法建筑1924万平方米,完成省定目标的38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