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7-04-09 葫芦岛市统计局
 
九、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十大民生工程按年度计划推进,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暖房子工程等民生实事23件。完成棚户区改造4264户、农村危房改造1245户,建设保障性住房600套、灾后重建房屋3504户。
 
全年产水4011万吨,供水3729万吨,管网漏失率20%,用水普及率达到100%;供气总量51000万立方米,日供气能力144万立方米,日供气量47万立方米,普及率达到80.5%;年供热面积2525万平方米(集中供热2466万平方米),年供热能力1919.4兆瓦,集中供热率97.6%;城区绿化率达到37.5%。
 
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浓度均呈显着下降趋势,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64天,占比72.1%,同比上升4%。PM10浓度8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1%,PM2.5浓度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0%。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均值55.6分贝,夜间46.9分贝,昼间、夜间均达标。地表水水质均达到考核目标要求,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100%,海水浴场水质保持稳定并有所好转。
 
全年共发生各类事故10起,死亡11人,无较大以上事故,比上年事故起数下降9.1%,死亡人数下降70.3%。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从户籍看,年末全市总户数98.8万户,总人口280.5万人,与上年持平。其中:城镇人口为93.9万人,占总人口的33.5%;乡村人口186.6万人,占总人口的66.5%。其中:男性143.9万人,占总人口的51.3%;女性136.6万人,占总人口的48.7%;性别比为105:100。全年人口出生率为8.6‰,人口死亡率为6.5‰。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38元,比上年增长6.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986元,增长7.4%。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7.4万人,比上年增长7.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7.1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3.2万人,下降0.0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7.1万人,下降5.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4.1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0.9万人,下降5.3%。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3.3万人,下降2.4%。
 
注:本公报统计数据均为统计年快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