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十五、人口
年末全市总户数47.2万户,户籍人口130.1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0785人,出生率8.3‰;死亡人口6168人,死亡率4.8‰;人口自然增长率3.6‰。全市0-17岁人口18.3万人,占14.1%,18-34岁人口28.4万人,占21.8%,35-59岁人口56.7万人,占43.6%,60岁及以上人口26.7万人,占20.5%。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指标数据在年报时可能还有调整。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为500万元及以上项目;限额以上批发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限额以上零售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