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9)
十二、移民与扶贫
全年三峡库区引进对口支援经济合作项目22个,项目资金42.27亿元。兑现农村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1.15亿元,发放城镇移民困难扶助资金2.40亿元。
全年安排财政性扶贫资金45.4亿元,比上年增长13.2%。全年贫困人口脱贫59.6万人。
十三、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初步核算,全年能源消费总量比上年增长3.0%。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6.9%。煤炭消费量下降3.2%,成品油消费量增长7.2%,天然气消费量增长11.6%,电力消费量增长5.0%。
全年水资源总量588.88亿立方米。年平均降水量1217.8毫米。全年总用水量77.48亿立方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55平方公里。
全市自然保护区53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个。新造林地10.06万公顷。完成营造林面积579.15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45.4%。
全市211个监测断面水质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0.6%,水质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的断面比例为83.9%。全市64个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为100%。
全市区域声环境噪音平均等效声级为53.8分贝,比上年增加0.2分贝。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满足优良天数301天,增加9天。主城区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54微克/立方米,下降5.3%。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1148人,比上年下降8.6%。其中,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88人,下降20.7%。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65人,下降18.8%。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每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2.57人,下降7.6%。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2.02人,下降8.2%。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3.34人,增长1.7倍。
全年共发生地质灾害96起,直接经济损失7033万元。
注:
1.本公报中2016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根据国家核算方案,2012-2015年全员劳动生产率为地区生产总值(以2010年价格计算)与全部就业人员的比率;2016年全员劳动生产率为地区生产总值(以2015年价格计算)与全部就业人员的比率。
4.常住人口是指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或虽居住不满半年,但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以及户口待定人口。外出市外人口是指户口所在地为重庆市,现居住在重庆市外,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市外外来人口是指户口所在地为重庆市外,现居住在重庆市内,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5.高技术制造业包括医药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化学品制造业。
6.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设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等七大产业。
7.基础设施投资是指建造或购置为社会生产和生活提供基础性、大众性服务的工程和设施的支出。本文中的基础设施投资包括交通运输、邮政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
8.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企事业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企业单位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
9.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是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平均分为五个等份,处于最高20%的收入群体为高收入组,依此类推依次为中等偏上收入组、中等收入组、中等偏下收入组、低收入组。
10.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按2015年价格计算。
11.天然气消费量包含页岩气消费量。
12.2016年固定宽带接入用户含电信增值企业、广电企业发展用户。
13.行业统计标准:
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工业生产者价格统计调查:工业样本法人单位。
14.五大功能区域:2013年9月,中共重庆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将重庆划分为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等五个功能区域。
15.三峡库区是指库区15区县,包括万州区、涪陵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开州区、武隆区、丰都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