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9)

2017-04-06 江西省统计局
103.9
 
25.6
 
成人高等教育
 
4.2
 
16.2
 
5.7
 
中等职业教育
 
13.6
 
36.2
 
11.8
 
普通高中
 
33.0
 
94.3
 
30.2
 
初中学校
 
64.6
 
180.3
 
57.5
 
普通小学
 
68.5
 
422.8
 
63.3
 
全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201.1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1%,比上年提高0.06个百分点。年末共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55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38个。全年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106项,其中,自然科学17项,技术发明16项,科技进步73项。全年受理专利申请60494件,授权专利31472件;签订技术合同1985项,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金额79.0亿元,其中,技术开发合同成交额34.1亿元,技术转让合同成交额19.5亿元。
 
年末共有产品质量检测机构67个,其中,国家级检测中心10个。法定计量技术机构248个,全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68.7万台(件),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4911批次。全年获得3C证书的企业780家,获得3C证书5125张,发放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3332张,发放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253张。测绘部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各种基本比例尺地形图3532张,大地成果2395点,航摄成果107643平方公里。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共有艺术表演团体84个,文化馆118个,公共图书馆113个,博物馆133个。广播电视台86座,中、短波发射台19座,电视台8座;有线广播电视用户655.7万户,其中,数字电视用户579.0万户。年末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8.0%,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8.8%。全年出版各种图书、期刊、报纸7980种,出版各类图书19814万册、期刊7112万册、报纸106040万份。
 
年末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8261个(含村卫生室)。其中,医院、卫生院2183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12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109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47个,卫生监督所(中心)110个。卫生技术人员22.1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7.9万人,注册护士9.6万人。医院、卫生院床位数19.3万张,其中,乡镇卫生院床位数4.8万张。
 
年末共有全民健身中心1个,青少年俱乐部119个,城市社区多功能运动场25个,青少年户外活动营地4个;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5所,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76所,省级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33个。全年新建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46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35个。在国际和国内的重大比赛中共获得45枚金牌、55枚银牌和44枚铜牌。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0元,比上年增长9.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673元,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38元,增长9.0%。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259元,增长6.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696元,增长5.8%;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128元,增长7.6%。
 
全年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7万人。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2.9亿元,扶持个人创业8.9万人次,带动就业44.7万人次。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957.3万人,其中,职工672.7万人,离退休人员284.6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91.6万人,其中,职工388.8万人,退休人员202.8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502.1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58.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82.6万人。向城市低保户发放低保金33.6亿元,月人均补差320元;向农村低保户发放低保金40.1亿元,月人均补差195元。城市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人数87.7万人,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69.2万人,农村居民得到政府五保救济人数21.8万人。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教课书的学生数603.0万名,得到政府资助的家庭生活困难学生数2.8万名。全年开工各类棚户区17.1万套(户),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20.92万套(户)。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59.2%,比上年提高27.4个百分点。公租房分配入住率达到70%。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12.7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开工任务。
 
年末共有提供住宿的社会福利机构1683个,床位数16.3万张,收养人数13.2万人,临时救济困难户13.0万户次。社区服务机构3472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384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29.6亿元,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8.6亿元,直接接受社会捐赠1.7亿元。
 
十二、资源、环境与安全生产
 
年末地表水Ι-Ⅲ水质达标比例为81.4%,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88.6%。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率分别达88%和95%,11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6.1%。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居全国第2位;完成造林面积208万亩,森林抚育560万亩,改造低产低效林150万亩,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00平方公里以上。争取赣州列为国家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四个试点地区之一,新增17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新确定16个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60个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基地。截至年底,共建立自然保护区159处,其中,国家级15处、省级37处、市县级107处。自然保护区面积10681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4%。
 
年平均降水量1996.1毫米,较常年偏多19.2%,位列历史第10位。平均气温18.9℃,较常年偏高0.9℃,位列历史第2位。平均日照时数1485.8小时,较常年偏少9%,位列历史第6位。
 
全年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8747.2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3.6%;万元GDP能耗0.480吨标准煤,下降4.9%,超额完成全年下降2.5%的目标任务。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5248.2万吨标准煤,增长2.3%;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0.663吨标准煤,下降6.2%,超额完成下降4%的年度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