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7)

2017-04-06 吉林省统计局
 
全年全省运动员在国际、国内重大体育比赛中共获得金牌102枚、银牌111枚、铜牌101枚。全年共培训审批社会体育指导员10101人,其中:国家级166人,一级531人,二级3202人,三级6202人。“五个一”工程建设共资助全民健身中心10个、体育场4个、体育公园(健身广场)15个,为91个乡镇(含街道)、1350个行政村(含社区)配建了全民健身器材。拥有国家级重点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4个,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7个。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省总人口为2733.03万人,比上年末净减少20.29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529.68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5.97%,比上年末提高0.66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15.28万人,出生率为5.55‰;死亡人口15.42万人,死亡率为5.60‰;自然增长率为-0.05‰。人口性别比为101.95(以女性为100)。全年城镇新增就业52.87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5%。
 
表9:2016年年末人口数及其构成
 
指标
 
年末数(万人)
 
比重(%)
 
全省总人口
 
2733.03
 
-
 
其中:城镇
 
1529.68
 
55.97
 
乡村
 
1203.35
 
44.03
 
其中:男性
 
1379.71
 
54.5
 
女性
 
1353.32
 
49.5
 
其中:0-15岁(含不满16周岁)
 
378.95
 
13.87
 
16-59岁(含不满60周岁)
 
1876.33
 
68.65
 
60周岁及以上
 
477.75
 
17.48
 
其中:65周岁及以上
 
301.18
 
11.02
 
全年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530元,比上年增长6.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9166元,增长6.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123元,增长7.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9521元,增长8.4%。城镇恩格尔系数为25.96%,农村恩格尔系数为28.59%。
 
图10:2012-2016年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年末全省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总人数达到706.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1万人,增长1.9%,其中,在职参保职工为420.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万人,增长0.02%。全省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80.8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3万人,增长0.03%。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76万人,增长0.3%。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40.7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1万人,增长1.2%。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67.8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29万人,增长0.07%。
 
全年全省共筹集中省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51.02亿元。城市低保月标准和月保障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445元和379元,比上年增长10.4%和11.8%;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和年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3412元和1716元,增长25.5%和10.6%,有效保障了全省149.6万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全省共保障特困人员12.7万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11万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2.1万人,年人均补助标准为4900元,分散供养对象8.9万人,年人均补助标准为3300元;城市特困人员1.7万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0.6万人,年人均补助标准为5400元,分散供养对象1.1万人,年人均补助标准为5340元。全年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6.60亿元,资助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52.5万人次,其中,直接救助67.6万人次。全年下拨救灾资金2.32亿元,妥善保障了141.8万人次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十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初步核算,全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8014.09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1.6%。全社会用电量667.63亿千瓦时,增长2.4%。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7.9%。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9.4%。
 
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按照《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2.0%。
 
全省41条主要江河的85个监测断面中达到水质控制目标要求的监测断面62个,占断面总数的72.9%。其中,Ⅰ~Ⅲ类水质监测断面57个,占断面总数的67.0%。
 
全省主要城市1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良好。其中,地表水源地15个,地下水源地2个。Ⅱ类水质的水源地7个,Ⅲ类水质的水源地10个,与上年相比,主要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
 
年末全省拥有各类自然保护区51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2个,市、县级自然保护区8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54.09万公顷,占省域国土面积的13.56%。
 
全年全省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上报生产安全事故1608起,死亡980人。全省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66人;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1.704人;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1.251人。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重点产业是指我省重点发展的汽车制造、石油化工、食品、信息、医药、冶金建材、能源、纺织等八个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