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7-05-11 石家庄市统计局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6.1亿元,比上年增长9.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0亿元,增长22.6%;公共安全支出47.6亿元,增长24.5%;教育支出159.2亿元,增长16.9%;科学技术支出12.2亿元,增长3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6亿元,增长23.5%;医疗卫生支出72.5亿元,增长8.6%;节能环保支出44.3亿元,下降9.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3.2亿元,增长13.1%;农林水事务支出74.0亿元,增长9.0%。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1077.9亿元,比年初增加1277.8亿元。其中,住户存款余额5348.2亿元,增加479.3亿元。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7175.9亿元,增加1054.8亿元。
 
全年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345.1亿元,比上年增长36.3%。其中,寿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99.8亿元,财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95.3亿元,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49.9亿元。
 
九、科学技术和教育
 
全年获得年度国家科技奖4项,省级科技奖19项。
 
全年新增专利申请12189件,新增专利授权6994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4.1件。全市完成技术交易额15.25亿元。
 
年末普通高等学校44所。研究生教育招生0.5万人,在校生1.4万人,毕业生0.4万人。普通本专科招生14.4万人,在校生44.2万人,毕业生11.8万人。普通中学410所,招生17.6万人,在校生49.4万人,毕业生15.9万人。中等职业学校141所,招生6.1万人,在校生15.9万人,毕业生4.3万人。技工学校39所,招生0.5万人,在校生1.2万人,毕业生0.5万人。小学1401所,招生15.2万人,在校生80.8万人,毕业生11.4万人。特殊教育学校24所,招生267人,在校生1962人,毕业生186人。幼儿园1453所,在园人数30.4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8.53%,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3.8%。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21个,艺术表演场馆14个,文化馆24个,公共图书馆25个,公共图书馆图书总藏量3645.3千册。数字电视用户139.0万户。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99.4%,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99.38%。
 
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含诊所)6892个。其中,医院205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24个,妇幼保健院(所、站)2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93个,村卫生室3973个。卫生机构实有床位53357张。其中,医院拥有床位41972张。拥有卫生技术人员70593人。其中,执业医师31781人,注册护士27749人。
 
全年在省级以上比赛中共获金牌256枚,银牌206枚,铜牌155枚。
 
十一、交通和环境保护
 
全年货物运输总量为4.1亿吨,比上年增长11.6%。货物运输周转量为1945.3亿吨公里,增长7.8%。旅客运输总量为0.5亿人次,下降15.4%。旅客运输周转量为32.1亿人公里,下降22.9%。
 
年末市区公共汽车营运线路225条,比上年减少4条;营运线路长度3707公里,减少95公里;营运车辆4882辆,增加479辆;客运总量54600万人次,减少4100万人次。
 
全年市区二级以上优良天气172天。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13.0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5.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38.3%。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常住人口1078.46万人,比上年增加8.3万人。出生人口13.56万人,出生率为12.62‰;死亡人口6.77万人,死亡率为6.3‰;自然增长率为6.32‰,比上年提高0.44个千分点。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9.96%,比上年提高1.66个百分点。
 
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652元,比上年增长9.1%。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459元,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45元,增长7.9%。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317元,增长6.6%。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182元,增长5.6%;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894元,增长5.6%。恩格尔系数为25.3%,回落0.2个百分点。其中,城镇为24.6%,农村为27.8%。
 
全年城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人数229.4万人,比上年增加19.4万人。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为403.7万人,增加3.9万人。城镇职工参加医疗保险人数为145.7万人,增加4.1万人。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人数为764.8万人,增加3万人。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为609.2万人,减少4.3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92万人,增加0.4万人;工伤保险人数为151.8万人,增加10万人;生育保险人数为140.9万人,增加4万人。
 
年末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6.9万人。其中,城镇居民2.6万人,农村居民14.3万人。
 
注释:
 
1.本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快报数据,最终数据以《石家庄统计年鉴》为准。
 
2.全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未作机械调整。
 
4.公报中部分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邮政、保费数据取自相关部门官方网站。
 
5.本公报中获得年度及技术交易额、邮政、交通运输、城市交通、优良天气天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人均消费支出、恩格尔系数、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等指标数据为不含辛集市数据。
 
6.原保险保费收入是指保险企业确认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