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7-05-11 阜新市统计局
 
年末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9506张,收养各类人员3048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35000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3182万元,直接接受社会捐赠764万元。
 
十二、环境保护
 
全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0%,用水普及率98.94%,燃气普及率86.79%,污水处理率98.18%。城市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2.87平方米,人均占有公园绿地面积12.93平方米,建城区绿化覆盖率43.62%。年末供热面积达到3805.05万平方米。全年天然气销售总量4103.0万立方米。
 
城市环境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分别为0.039毫克/立方米、0.026毫克/立方米、1.2毫克/立方米和0.083毫克/立方米,分别下降25.0%、13.3%、7.7%和17.8%。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为306天,占全年总天数的83.6%。
 
十三、人口
 
根据1%人口抽样调查推算,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77.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3.64万人,占58.39%;乡村人口73.86万人,占41.61%。年末全市公安户籍总户数67.8万户,总人口188.9万人。其中,男性93.8万人,占49.7%;女性95.1万人,占50.3%。0-17岁人口23.9万人,占12.7%,18-34岁人口39.6万人,占21.0%,35-59岁人口84.4万人,占44.6%,60岁及以上人口41.0万人,占21.7%。全市城镇人口88.4万人,占46.8%;全市登记出生人口数12205人,出生率6.45‰;死亡13892人,死亡率7.34‰;人口自然增长率-0.89‰。自市外迁入人口3201人,迁往市外人口7042人。
 
注释:
 
1.本公报中2016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指标数据在年报时可能还有调整。
 
2.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建设项目起点为500万元及以上项目;限额以上批发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限额以上零售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3.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为以乡镇为总体的全面调查数据。
 
4.农业机械总动力:指全部农业机械动力的额定功率之和。农机总动力按使用能源不同分为以下四部分:柴油发动机动力指全部柴油发动机额定功率之和;汽油发动机动力指全部汽油发动机额定功率之和;电动机动力指全部电动机(含潜水电泵的电动机)额定功率之和;其他机械动力指采用柴油、汽油、电力之外的其他能源,如水力、风力、煤炭、太阳能等动力机械功率之和。
 
5.出口交货值:指工业企业交给外贸部门或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台湾),用外汇价格结算的产品价值,以及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在计算出口交货值时,要把外汇价格按交易时的汇率折成人民币计算。
 
6.产品销售率:指报告期工业销售产值与同期全部工业总产值之比,是反映工业产品已实现销售的程度,分析工业产销衔接情况,研究工业产品满足社会需求程度的指标。
 
7.民用汽车拥有量:指报告期末,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工作规范》,已注册登记领有民用车辆牌照的全部汽车数量。汽车拥有量统计的主要分类:根据汽车结构分为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其他汽车;根据汽车所有者不同分为个人(私人)汽车、单位汽车;根据汽车的使用性质分为营运汽车、非营运汽车;根据汽车大小规格不同,载客汽车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载货汽车分为重型、中型、轻型和微型。
 
8.旅客周转量:指在一定时期内由各种运输工具实际运送的旅客人数与相应的运送距离的乘积之和。
 
9.货物周转量:指在一定时期内由各种运输工具实际完成的货物运量与相应的运送距离的乘积之和。
 
1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报告期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与生活垃圾产生量的比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所处理的生活垃圾总量。生活垃圾产生量指报告期生活垃圾产生的数量,即城市日常生活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集市贸易市场垃圾、街道清扫垃圾、公共场所垃圾和机关、学校、厂矿等单位的生活垃圾。
 
11.可吸入颗粒物: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微米的颗粒物。
 
12.人口自然增长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一般用千分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