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图82012-2016年全市城乡居民收入
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6.1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58万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84.6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67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84.3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06万人;参加失业保险32.13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04万人;参加工伤保险38.0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6万人;参加生育保险33.6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8万人。全市13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271.86万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
全年全市得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数77148人,全年共发放城市最低保障资金3.22亿元。20985人纳入农村五保供养。
年末全市城镇有各种社区服务设施396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58个,各类收养性单位床位数1503张,收养人数1031人,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9186人。全年销售福利彩票4.3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0.8亿元,接受社会捐赠款0.03亿元。
十三、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全市完成水土流失治理43万亩、生态修复22万亩。建成219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14个水质检测中心,10万农村人口饮水标准得到提升。
按《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评价,市区优良天气数达到287天,比上年增加17天,优良天数比例78.4%,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省排名第二,市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全市12条河流17个国、省控断面,实际监测断面16个,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5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31%;重度污染(劣Ⅴ类)断面6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38%。
全市未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公报注释: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除注明外,所有增长或下降速度均为同上年相比较。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5.按照统计制度要求,我国CPI每五年进行一次基期轮换,2016年1月开始使用2015年作为新一轮的对比基期,参考联合国制定的《按目的划分的个人消费分类》(COICOP)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居民消费支出分类(2013)》对2016年CPI调查目录进行了调整。
6.保险行业保费收入数据采自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网站。
7.邮政行业数据来源于吕梁市邮政管理局网站,电信行业数据采自山西省电信管理局网站。
8、全市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是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平均分为五个等份,处于最高20%的收入群体为高收入组,依此类推依次为中等偏上收入组、中等收入组、中等偏下收入组、低收入组。
9、节能降耗指标单独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