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2017-05-11 朔州市统计局
 
年末全市有气象台站6个。全市气象系统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的单位7个,全市有卫星云图接收站1个。
 
年末全市有专业综合地震台站2个,全年小震活动8次,最大震级1.8级。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国有艺术表演团体8个,文化馆7个。广播电台4座,电视台3座。有线电视用户17.4万户。广播人口覆盖率100%,电视人口覆盖率100%。全市共有公共图书馆7个,馆藏图书61.7万册。
 
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含乡村诊所)2127个,其中妇幼保健院(所、站)7个。全市卫生机构共有床位7684张;卫生技术人员9874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覆盖人口30万人。
 
年末全市拥有群众健身辅导中心、站点605个,体育指导员3270人,全年举办体育比赛活动73次。全年全市销售中国体育彩票7746万元。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3元,增长6.0%。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989元,增长5.4%,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364元,增长1.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78元,增长6.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698元,增长1.4%。城镇占调查总户数20%的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1175元,增长6.1%;农村占人口20%的低收入者收入3804元,增长9.4%。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25.6%,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35.3%。
 
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26.9万人,比上年增加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89.9万人,增加1.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8.3万人,人数与上年基本持平;参加工伤保险18.7万人,人数与上年基本持平;参加生育保险18.1万人,增加0.1万人。
 
全年全市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4.7万人,比上年减少0.2万人,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8亿元,发放资金与上年基本持平;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7.8万人,比上年减少0.4万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1亿元,发放资金比上年增加0.2亿元。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市区(不包括平鲁区,下同)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247天,比上年增加31天,大气综合污染指数为6.47,比上年下降4.4%。
 
全年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8.6%,与上年持平;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集中供热面积265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14%,提高0.11个百分点。
 
全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5起,比上年减少3起,下降10.7%;死亡29人,比上年增加1人,上升3.6%。其中,道路交通发生事故20起,比上年减少3起,下降13.0%;死亡21人,减少2人,下降8.7%。
 
公报注释: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除注明外,所有增长或下降速度均为同上年相比较。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
 
5.2012年四季度,国家统计局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原有指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更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标准由过去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起点由项目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和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
 
7.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节能降耗指标单独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