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全州电视转播发射台17个,广播电视农村直播卫星用户68万户,电视综合覆盖率96.53%,广播综合覆盖率87.47%。全州有线数字电视用户达到35万户。
全州拥有卫生机构3845个。其中,医院116个,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12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7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7个,卫生监督所17所,医学科学研究机构1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318个,村卫生室3128个,采供血机构3个,其他卫生机构9个。全州实有医院病床23008张,卫生技术人员22561人。其中,执业医师5164人,执业助理医师7238人,注册护士8808人,药师(士)855人,检验师920人。
体育事业不断发展。我州二级以上运动员增至640人,在省级以上年度冠军赛、锦标赛上获得金牌26枚、银牌36枚、铜牌28枚。全年新增电脑体育彩票网点70个,销售额2.71亿元。
十一、人口和人民生活
全州年末常住人口350.74万人,比上年末增长0.63%。年末户籍人口477.4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8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28.49万人,占总户籍人口比重为26.91%,比上年末提高0.89个百分点。全年全州人口出生率为13‰,死亡率为7.6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36‰。
2016年,全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82元,比上年增长9.1%;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183元,比上年增长6.5%。全州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584元,比上年增长10.5%;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963元,比上年增长8.3%。
十二、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
2016年末,全州城镇从业人员34.4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7万人。全州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3044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0479人,困难人员再就业7360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1588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5%。
年末全州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6.65万人。其中,参加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数4.78万人,发放离退休养老金11.79亿元;参加失业保险人数7.65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6.76万人,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0.14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8.7万人;收缴基本医疗保险金80900万元,其中,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金4471.23万元。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州参合人数达到394.6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9.4%。全年共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20.1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1.84亿元,地方财政4.73亿元,个人缴纳3.55亿元。全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累计支出总额18.32亿元。全年政府发放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4.22万人,发放金额1.96亿元;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58.71万人,发放金额12.45亿元。
全州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3439个,社区服务中心183个;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9所,有床位830张,供养人数569人,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8520人,金额1.64亿元。接受社会捐赠金额128万元。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64亿元。
十三、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2016年末,全州县以上环境保护系统机构80个,实有人数502人。其中,环境监测站18个,环境监测人员134人;监察机构17个,监察人员158人。全州林业自然保护区(点)22个,其中,国家级保护区1个,州级9个,县级12个。自然保护区面积22.11万公顷,占全州国土面积7.28%。有风景名胜区9个。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6个。全州风景区总面积1802.3平方公里,占全州国土面积5.94%。
全州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达到98.2%。全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97万吨,比上年下降0.67%;氨氮排放量为0.33万吨,比上年下降1.51%;氮氧化物排放量2.08万吨,比上年下降5.79%;二氧化硫排放量5.31万吨,比上年下降16.29%。
凯里、黄平、岑巩、麻江、施秉和丹寨等6个县市石漠化综合治理完成治理面积80.42平方公里。新增沼气发酵容积5000立方米,实现给村民供气500户。
全年生产事故数157起,死亡人数101人。工矿商贸事故数12起,死亡人数13人,其中,全年无煤矿事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数138起,死亡人数86人。铁路运输事故数7起,死亡人数2人。
注:1.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与上年度对比的同期数为2015年年报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速度均按现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口径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限额以上批发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和个体户,限额以上零售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和个体户,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和个体户。
4.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来源于州卫计委数据。
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2012年为调查凯里市城镇居民数据,2013-2016年为调查全州城镇居民数据。
6.表11中三次产业从业人员人数及构成是预计数。
7.由于国家暂未核定反馈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氨氮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及二氧化硫排放量等指标,统计公报资料数据来源于州环保局测算量。
8.由于2016年安全事故及死亡人数统计口径调整,与2015年数据调查口径不一致,无法比较,因此无2016年同比口径增长速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