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7-05-06 东莞市统计局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有市民艺术中心1个,文化站33个,公共图书馆641个,公共电子阅览室589个,公办博物馆18个,民办博物馆31个,文化广场769个,电影放映单位96个。全市有公共广播节目10套,公共电视节目65套。全年共发行报纸7953.44万份,其中《东莞日报》5690.82万份;电影放映104万场次,观众1802万人次。
 
年末全市有医疗机构2304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8所(含1所妇幼保健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2213个。全市卫生技术人员4.8万人,医疗机构的实有病床2.81万张。全市门诊量6482万人次,同比增长3.8%,住院量91.9万人次,同比增长4.1%。
 
全年全市运动员共获得175枚金牌、159枚银牌、178枚铜牌。其中夺得全国赛金牌42枚;广东省赛金牌122枚、银牌120枚、铜牌141枚。全年举办全市全民健身活动417次,参加人数41.8万人次。全市有各类体育运动场地14451个(座),其中体育场526个,体育馆169座,灯光篮球场5625个,健身路径1319条,室外游泳池419个,室内游泳池63个,室外羽毛球场1409个。全市有体育彩票发行网点1250个,销售总额16.56亿元,体彩公益金12484万元。
 
十一、人民生活
 
2016年东莞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902元,同比增长8.4%。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096元,增长8.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526元,增长9.5%,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从收入构成上看,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1466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1%,是居民收入的首要来源;其次是人均财产净收入,达7053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6.8%。
 
居民生活消费呈现多样性,2016年居民生活消费支出29906元,同比增长5.8%。其中人均食品烟酒支出9837元,占生活消费支出32.9%,比上年减少0.6个百分点。在八大类生活消费支出中,居住、教育文化娱乐、衣着及交通通讯消费支出增幅较大。
 
十二、社会保障
 
全市参加各类社会保险总人次为2558.79万人次,比上年下降3.8%。基本医疗保险574.57万人次,失业保险409.11万人次,工伤保险445.07万人次。全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476.38亿元,保险基金总支出195.53亿元,年末保险基金累计余额1431.1亿元。
 
年末全市有收养类福利事业单位37个,其中社会福利院1个,社会福利中心1个,敬老院34个,敬老院供养老人1688人。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收养2810人,全年社会救济1.26万人。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7826.5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687.1万元,慈善基金结余2.23亿元。全市纳入“五保户”对象有824人,“五保户”费用支出1371.1万元。
 
十三、人口、资源和环境
 
年末全市户籍人口200.94万人。全年出生人口2.76万人,出生率为13.92‰;死亡人口1.05万人,死亡率为5.2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6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826.14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736.42万人。人口城镇化率为89.14%。
 
全年雨日天数203天,日照时数1641.6小时,平均气温22.8摄氏度,相对湿度82%,降水量2612毫米。
 
年末全市森林公园达22个,新增森林公园配套设施一批。林业用地面积87.32万亩,生态公益林32.91万亩,林木积蓄量374.26万立方米,林木总生长量12.78万立方米。
 
年末全市建成区土地面积956.54平方公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48.12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为37.4%。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为43.68%,绿化覆盖率为47.7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2.87平方米;全市已建成公园1510个,面积2.08万公顷。
 
注:1.本公报中2016年数据为初步统计数,统计图中2011-2015年数据为年报数,最后统计数据以《东莞统计年鉴-2017》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各行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由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调整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起点由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增速为可比口径。
 
4.五大支柱产业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电气机械及设备制造业(包括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以及汽车制造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包括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食品饮料加工制造业(包括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农副产品加工业)、造纸及纸制品业。
 
四个特色产业包括玩具及文体用品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化工制品制造业(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业及核燃业)、包装印刷业。
 
先进制造业包括装备制造业、钢铁冶炼及加工制造业、石油及化学制造业。
 
高技术制造业包括医药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化学品制造业。
 
5.2012年四季度,国家统计局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2014年起按照新的调查口径对外发布城乡一体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分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由于新老调查方案在调查范围、调查对象、城乡划分标准、样本抽选、计算和汇总方式、指标口径等方面变化较大,改革后新口径数据和旧口径数据存在不可比的差异。
 
6.阅读本公报时,请注意统计指标的时间、口径和计算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