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7-05-06 汕尾市统计局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327.27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4.4%。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2%。全社会用电量50.37亿千瓦时,增长7.1%。其中工业用电量21.29亿千瓦时,增长7.6%。
 
全年平均灰霾天气日数36天,比上年增加10天;全年日照时数1648.7小时,比正常年份减少268.8小时。全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59天,其中优秀216天,良好143天。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天数比例平均为98.1%,比上年上升1.7个百分点。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全省排名第一。全市建成污水处理厂6座,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25.5万吨,与上年持平;污水处理率87.5%,比上年增加2.3个百分点;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9.5%。市区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708公顷,比上年末增加10公顷;市区绿地面积675公顷,比上年增加10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315公顷,与上年末持平。全年完成荒山荒沙地造林、更新造林、有林地造林面积12016公顷,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2788公顷。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5.27%,比上年提高0.39个百分点。
 
全年共发生各类事故1256起,死亡163人,受伤744人;直接经济损失2912.64万元。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44起,死亡149人,受伤742人;直接经济损失638.7万元。全年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196,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1.71,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8.42。
 
注:1、本公报中2016年数据为初步统计数,统计图中2010-2015年数据为年报数。
 
2、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由500万元调整为2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起点由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增速为可比口径。2012年四季度,国家统计局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2014年起按照新的调查口径对外发布城乡一体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分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由于新老调查方案在调查范围、调查对象、城乡划分标准、样本抽选、计算和汇总方式、指标口径等方面变化较大,改革后新口径数据和旧口径数据存在不可比的差异。
 
3、公报中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贷款余额含外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