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8.1
公路
万吨
5221
-6.7
水运
万吨
2864
-10.8
旅客周转量
亿人公里
42.56
-52.6
公路
亿人公里
42.46
-52.7
水运
万人公里
926
23.8
客运量
万人
5100
-44.8
公路
万人
5073
-44.9
水运
万人
26.5
24.1
全年邮电业务总量60.15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26.3%。其中,邮政业务总量9.72亿元,增长40.5%,其中快递业务总量2256.57万件,增长76.7%;电信业务总量50.43亿元,增长23.9%。年末本地固定电话用户38.08万户,下降11.8%;移动电话用户441.47万户,增长1.3%。年末互联网用户302.70万户,增长13.8%。
※全年来信旅游2658.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4.3%。其中,国际游客1.52万人次,增长9.8%;国内游客2657万人次,增长14.3%。旅游总收入163.52亿元,增长21.1%,其中,外汇收入392万美元,增长10.1%。年末共有A级旅游景区24处,其中4A级以上景区7处。星级酒店(三星级以上)27家,国际和国内旅行社33家。
八、金融、证券和保险业
全年金融业增加值73.89亿元,比上年增长12.2%。
年末金融机构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2692.33亿元,比上年末
增长13.3%。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906.05亿元,较年初增长11.7%。各项人民币贷款余额1442.69亿元,增长11.8%。其中,住户贷款757.00亿元,增长15.8%。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685.67亿元,增长7.6%。年末金融机构存贷比为53.6%,新增存贷比为47.9%。
全年金融机构账面利润总额26.06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下降17.5%。按照五级分类统计,年末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为5.2%。
年末共有上市公司2家,上市公司境内市场A股总市值132.8亿元。
全年保险公司保费收入74.11亿元。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4.57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59.54亿元。全年赔付30.62亿元。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市共有普通高等学校5所,招生2.56万人,在校学生8.32万人,毕业学生2.36万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35所,招生2.16万人,在校学生6.06万人,毕业学生1.82万人。普通高中63所,招生6.20万人,在校学生18.24万人,毕业生6万人。初中314所,招生11.20万人,在校学生32.17万人,毕业学生10.02万人。小学1642所,招生11.69万人,在校学生67.70万人,毕业生10.93万人。特殊教育10所,招生121人,在校学生642人,毕业生90人。幼儿园在园幼儿27.12万人。不含固始和潢川县,“两免一补”安排资金6.85亿元,资助困难学生143.6万人次。
※年末拥有省级产业技术创业战略联盟4家,院士工作站7家,科学研究开发机构19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35家,市级139家;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市级重点实验室30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省级12个,市级17个;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5家,高新技术企业26家;获省级科技进步奖8项;申请专利1827件,授权专利1109件。
年末共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9个,法定计量技术机构8个。全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8万台件。制定、修订地方标准4项,新建计量标准15项。拥有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17种,拥有中国名牌产品1种,河南名牌产品70种。年末共有天气雷达观测站点1个,卫星数据广播接收系统9个,区域气象观测站212个,地震台站3个,地震观测台网1个。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共有艺术表演团体8个,文化馆17个,公共图书馆10个,博物馆32个,综合档案馆10个。广播电台1座,广播人口覆盖率93.7%。电视台1座,教育台1座,电视人口覆盖率95.9%,有线电视用户30万户。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省级87处,市级119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入选国家级保护名录4个、省级保护名录25个、市级保护名录183个。
年末共有卫生机构4064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77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0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1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2个。病床床位24264张,其中医院、卫生院22551张。卫生技术人员25029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9347人,注册护士9136人。卫生监督检验机构11个,卫生技术人员313人。乡镇卫生院201个,床位6797张,卫生技术人员5852人。
※全年运动员在省级以上各类比赛中共获得金牌30枚,获得全省冠军30个。拥有大型体育场地14处,常年锻炼人口达到300万。举办大型体育活动150次,开展了第八届信阳全国自行车公开赛暨全国公路自行车冠军赛等群众体育活动。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853元,比上年增长7.8%,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1%;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301元,增长7.7%,实际增长6.0%。按常住地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651元,增长8.2%,实际增长6.6%;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141元,增长7.3%,实际增长5.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959元,增长6.8%,实际增长5.0%,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225元,增长8.8%,实际增长7.0%。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7.7%,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9.4%,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