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八、金融、证券、保险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997.4亿元,比年初增加264.3亿元,增长15.3%,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274.5亿元,比年初增加156.6亿元,增长14.0%;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464.2亿元,比年初增加107.2亿元,增长7.9%。住户贷款451.8亿元,比年初增加53.6亿元,增长13.5%,其中,经营性贷款199.7亿元,比年初减少9.0亿元,增长-4.3%。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1012.4亿元,比年初增加53.6亿元,增长5.6%,中长期贷款333.0亿元,比年初增加72.7亿元,增长27.9%。
年末境内上市公司5家,主板上市企业5家,新三板上市企业20家,全年全市直接融资126亿元。
年末保险机构累计实现财产险保费收入13.57亿元,人寿险保费收入47.64亿元,意外伤害险保费收入1.16亿元,健康险保费收入4.26亿元。
全年全市赔款支出与给付:赔款支出8.23亿元,给付7.97亿元。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市高等院校4所,职业中等技术学校27所,普通高中27所,普通初中214所,小学1002所,幼儿园1080所,特殊教育学校5所;高等学校在校生4.4万人;职业中等技术学校在校生3.4万人;高中在校生6.9万人;初中在校生17.3万人;小学在校生41.2万人;幼儿园20.0万人;特殊教育学生245人;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阶段适龄人口入学率全部达到100%。2016年共资助困难学生3739人次。
年末全市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1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63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80家,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3家,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46家。1项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3项科技成果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其中二等奖5项,三等奖8项。
全年全市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分别达到10055件和4407件,发明专利申请量3625件,同比增长88.3%,发明专利授权量265件,同比增长55.9%。
年末全市拥有2个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7个省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制订、修订地方标准33项,组织参与起草国际标准16项,国家和行业标准246项。拥有中国名牌产品8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9个,首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1家,省长质量奖3家,河南省名牌产品140个,河南省质量诚信企业85家。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成功获批,成功荣获2016年中国质量魅力城市。国家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顺利获批筹建,禹州钧瓷成功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创建“河南省知名品牌示范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河南省质量强区示范区”顺利通过考核验收。设立许昌市检测中心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十、文化、广播电视、卫生和体育
年末共有艺术表演团体8个,文化馆8个,公共图书馆7个,博物馆14个。综合档案馆7个。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5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2处。共有29个项目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3个项目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年末全市共有广播电台6座,广播人口覆盖率100%。电视台6座,电视人口覆盖率100%。
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3977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63个;拥有床位18943张,其中医院、卫生院床位17843张;卫生技术人员23205人,其中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9516人,注册护士8629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7个,卫生技术人员579人;妇幼卫生机构6个,卫生技术人员1124人。专科疾病防治医院1个,卫生监督检验机构7个。乡镇卫生院78个,卫生技术人员3790人,床位3300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覆盖到所有县市、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民383.68万人,参合率达到99.97%。
全年获得省级金牌40枚、银牌47枚、铜牌54枚。全年体育彩票销售收入6.43亿元,同比增长28.86%。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62元,比上年增长7.6%;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024元,增长3.3%。按常住地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57元,增长7.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173元,增长6.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016元,增长7.1%;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027元,增长1.8%。
年末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51.5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为250.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27.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26.1万人;生育保险参保22.1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3.9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51.2万人。五项社保基金征缴总收入为36.41亿元,支付基本待遇42.45亿元,累计结余38.20亿元。
年末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6万户,23007人,累计发放资金7680.7万元;共有农村低保对象4.7万户,60502人,累计发放资金10627.8万元。
年末全市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523.05万元,累计救助人次61457人次。
十二、城建环保
年末中心市区建成区面积为108.27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5.64平方公里;建成区人口为96万人,比上年增加4.4万人。
年末城市规划区供水管网长度403.3公里,公共供水总量3620.0万立方米,自来水用水户165854户。城市(中心区)排水管网925.5公里。其中雨水管网536公里,污水管网389.5公里。污水处理厂5座,污水处理能力30万立方米/日,污水集中处理率97%;再生水回用工程2座,2016年再生水回用471万m?;污水处理厂提高出水水质配套建成投用人工湿地3座,实施生物增效技术1座,日排水量25.5万m?;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厂1座,污泥处理能力250吨/日,市区污泥无害化处置率100%。
全年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15.7%。
全年共营造林6863公顷,其中,人工造林3375公顷。森林公园5个,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2个。林木覆盖率32.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