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6)

2017-05-04 武汉市统计局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初步核算,全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59%。
 
图132012-2016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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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自来水厂日供水能力563.08万立方米。全社会用电量491.32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5.8%,其中全行业用电400.07亿千瓦时,增长4.3%,城乡居民生活用电91.25亿千瓦时,增长13.1%。供应液化石油气18.2万吨,供应天然气18亿立方米。
 
年末全市共有公园76个,其中免费开放70个,游人量9603万人次。新增绿道304.6公里,比上年增长30.3%。造林2.73千公顷,森林覆盖率14%,比上年提高0.14个百分点。
 
全年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248.5万吨,比上年增长8.7%;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95.6%,提高0.5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3.3万吨,下降3.2%;二氧化硫排放量7.1万吨,下降12.9%;氨氮排放量1.6万吨,下降3.1%;氮氧化物排放量10.6万吨,下降12.4%。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98%。
 
全年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年均值为92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37天,比上年增加45天。
 
全年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034%,比上年下降0.008个百分点。工矿商贸企业10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1.41%,下降0.01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核实数以当年《武汉统计年鉴》为准。
 
2.本公报中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额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市场主体是指在市场上从事经济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和组织体,由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三类主体构成。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全部工业法人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批发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零售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住宿和餐饮企业。
 
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等于城镇投资加农村投资,其中农村投资包括农村企事业组织项目投资和农户投资两部分。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城镇投资和农村投资中的农村企事业组织项目投资。
 
6.森林覆盖率2016年、2015年数据根据全省统一要求进行了调整。
 
7.PM10指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微米的颗粒物。
 
8.空气质量指数(AQI),是2012年3月国家发布的新空气质量评价标准,污染物监测为6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
 
9.本公报中森林覆盖率、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氨氮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为2016年预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