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7-05-29 丹东市统计局
 
2012-2016年丹东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全年财政支出207.5亿元,比上年下降2.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亿元,增长3.6%。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教育支出30.2亿元,增长9.2%;科学技术支出1.1亿元,下降2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9亿元,增长6.7%;医疗卫生支出14.2亿元,增长10.6%;农林水事务支出13.3亿元,增长6.8%;节能环保支出6.8亿元,增长48.5%。
 
十、金融、证券和保险业
 
全年金融业实现增加值65.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9.8%,占GDP的比重为8.8%,占服务业比重为16.8%。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868.2亿元,比上年增长11.7%。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380.4亿元,增长11.4%。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120.9亿元,比上年增长8.0%,新增贷款83亿元。从贷款类型看,短期贷款余额542亿元,增长6%;中长期贷款余额509.1亿元,增长8.3%。全市融资总量超过220亿元,直接融资超6成。从贷款流向看,41.7%流向中小企业、实体经济,40.2%支持三农,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超过96%。
 
2012-2016年丹东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
 
2016年末全市境内上市公司1家;有34家小额贷款公司挂牌营业;证券营业部13家。其中,新增证券营业部1家;融资担保机构29家。
 
2016年末全市保险主体机构共有41个,比上年增加1个。其中,财险公司18个,寿险公司23个。年末全社会保险承保额5556.6亿元。其中,财产险保额3683.5亿元,人身险保额1873.1亿元。全年财产险和人身险总计实现保费收入49.1亿元。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0.6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38.5亿元。全地区保险理赔支出金额16.5亿元。其中,财产险赔付支出5.7亿元,增长6.6%;人身险赔付支出10.8亿元,同比增长31.6%。
 
十一、科学技术和教育
 
全年受理发明专利申请621项,授权发明专利137项。全年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70项。全市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75家。其中,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3家。
 
年末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977所,拥有教职工27747人,其中专任教师22868人。全年共有在校学生27.4万人,其中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7617人,普通高中在校生38369人,初中在校生54457人,小学在校生91611人,幼儿园在校生41377人,成人高等学校在校生3466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16316人,工读学校在校生74人,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717人。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小学升学率99.1%,初中升学率(普高)68.8%。
 
十二、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拥有文化、文物事业机构120个。其中,文化事业机构111个,文物事业机构9个。文化事业机构中,艺术表演团体1个,艺术表演场所3个,公共图书馆8个,群众艺术馆2个,文化馆6个,文化站90个,其他文化事业机构1个。
 
年末全市广播电台拥有中短波转播发射台4座,调频转播发射台3座,广播电台自办节目2套,全年播出时间28040小时,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8.8%。全市有电视转播发射台6座,电视台自办节目4套,电视全年播出时间27692小时。有线广播电视转播干线网络总长7360公里。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9.1%。
 
年末全市共有各类卫生机构1542个。其中,医院46个,卫生院76个,妇幼保健院5个,专科疾病防治院4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个。全市各类卫生机构拥有床位18622张,比上年增长17.1%。其中,医院14321张,增长22.2%;卫生院3556张,增长12.7%。全市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3531人,比上年增长8.2%。其中,执业医师4684人,增长8.2%;助理医师729人,减少0.5%;注册护士5727人,增长13.1%。全市共设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8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街道覆盖率10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城市人口覆盖率100%。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22.4万人,参合率为99%。
 
全年参加省以上竞赛38次,夺得省以上奖牌155枚。其中金牌55枚,银牌43枚,铜牌57枚。举办县以上运动会1次,举办县以上各项单项比赛78项次。承办国家级赛事2项,省级赛事10项,举办市级群众健身活动22项。在乡镇和社区安放健身路径117套。
 
十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住户调查,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111元,比上年增长5.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消费支出17904元,增长9.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50元,比上年增长7.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1%;农村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9940元,增长10.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8%。
 
全年城镇实名登记失业人员2124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3%,比上年下降0.02个百分点。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3017人。征缴失业保险基金1亿元,增长1%;支出失业保险基金0.42亿元,增长10.5%。
 
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96万人,比上年增长2.4%。其中,在职参保人数50.8万人,下降3.1%;离退休参保人数45.2万人,增长9.2%。全年征缴养老保险费30.8亿元,比上年下降24.5%。全年发放养老金98.7亿元,增长22.5%。发放养老金离退休人数45.2万人,增长9.2%。
 
全年城镇职工征缴医疗保险基金14.2亿元,比上年增长10.4%;支出医疗保险基金13.3亿元,增长6.8%。全年城镇居民征缴医保基金1.3亿元,增长22.6%;支出医保基金0.98亿元,增长19.5%。
 
全市拥有各类福利院113个,共有床位10651张,收养各类福利人员6493人。全市城镇建立社区服务中心190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5.6亿元,直接接受社会捐赠1817万元。
 
全市城乡共有低保户4.7万户,比上年下降7.8%。其中,城镇享受低保待遇的有2万户,农村享受低保待遇的有2.7万户。全年城乡享受低保待遇人数7.5万人,比上年下降9.3%。其中,城镇享受低保待遇人数3.3万人,农村享受低保待遇人数4.2万人。全年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2.9亿元,增长17.1%。其中,城镇发放保障金1.8亿元,增长12.2%;农村发放保障金1.1亿元,增长25.1%。全年发放灾民救济补助款550万元,救济灾民4.1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