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全市体育健儿参加国际比赛获得1枚铜牌。在全国运动会上获得1枚金牌,1枚银牌,1枚铜牌。在全区比赛中获得79枚金牌,57枚银牌,108枚铜牌。
十一、能源、环境保护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能源消费量1421.88万吨标准煤,增长8.23%。全社会用电量完成3080757万千瓦小时,增长12.9%。
全市拥有自然保护区1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卓资山上高台林场列入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5个,县级保护区6个。全市环境保护系统职工729人,各级环境监测站12个,建成烟尘控制区8个,控制面积74.7平方公里。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2个,达标面积25.8平方公里。
全年审批各类环保项目178个。二氧化硫排放量6.8万吨,下降6.1%。氮氧化物排放9.3万吨。下降7.0%。
十二、人民生活
根据抽样调查,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10.6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0.81万人,乡村人口109.86万人。城镇化率为47.85%。人口出生率为6.05‰,死亡率为7.56‰,自然增长率为-1.51‰。
年末全市户籍人口273.51万人;其中:蒙古族人口8.82万人,汉族人口261.95万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2.75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28万人,死亡人口1.59万人。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373元,比上年增加了1331元,增长8.3%;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为8070元,增长7.9%,经营性收入为5159元,增长6.4%,财产性收入为569元,增长6.8%,转移性收入为3575元,增长12.4%;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1503元,增长7.0%。从分城乡看,其中: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565元,比上年增加了1968元,增长8.0%;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为15996元,增长9.1%,财产性收入962元,增长11.0%,转移性收入4767元,增长11.6%。经营性收入为4840元,增长1.0%;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306元,增长5.9%。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居民家庭食品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0.5%,下降了5.6个百分点。全年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085元,比上年增加658元,增长7.8%。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1785元,增长6.1%;家庭经营性收入4831元,增长8.3%;转移性收入为2353元,增长7.1%:财产性收入为116元,增长31.3%。农牧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7764元,增长10.5%。农牧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8.1%,比上年下降了4.7个百分点。全年非私营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平均工资为65280元,比上年增加8742元,增长15.5%。城镇居民每百户主要耐用品拥有量家用汽车,电冰箱,洗衣机。农牧民每百户耐用品拥有量电视,电冰箱,洗衣机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他耐用品拥有量有增有减。
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42.0万人,增长15.3%。离退休人数21.0万人,增长16.8%。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人数27.62万人,增长1.5%,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8.8万人,增长2.8%。
全市拥有各类福利院,幸福院,敬老院,光荣院床位9.2万张,各类机构收养人数7.31万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8.67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6.3万人。年末城镇拥有各类社区文化站22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9个。
注:[1]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做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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