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2017-10-08 拉萨市统计局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及各产业(行业)增加值指标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对外贸易、交通、邮电、旅游、财政、金融、保险、文化、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数据均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企业是指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零售企业是指年销售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住宿餐饮企业是指年营业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